1教育法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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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概述

第一讲 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概念 (一)中国古代的“法” (二)法 (三)教育法 (四)教育法与教育政策 在中国古代, “法”与“刑”、“律”通用,“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 (《唐律疏义》) “律,均布也。”体现平均齐一、统一的意思,而“律”为刑典之正宗。 “律”是统治集团针对人民制定的。 “中国法律早发达到极其精详地步。……但各国法典所致详之物权债权问题,中国几千年却一直是忽略的。 ……中国法律一切基于义务观念而立,不基于权利观念,……明乎此,则对于物权债权之轻忽从略,自是当然。” ——梁漱溟 孙志刚-血祭收容制度 孙志刚,男,湖北黄冈人,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2003年2月底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因为刚来广州,他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孙志刚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以没有暂住证为由拘留,随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孙志刚被毒打致死,尸体惨不忍睹。 2003年4月25日,孙志刚惨死的事实被媒体披露,最终演变成一起轰动全国的事件。 实际上,在孙志刚案件被报道之前,因收容制度而被强奸的女子,失踪的孩子,莫名死亡的打工者,年年都见诸报端。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港珠澳大桥动工:大桥促进融合 2110年10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表示,港珠澳大桥“年内一定开工”。 大桥建成后,珠海至香港的车程将由目前的3个半小时缩短至半小时,港澳两地经由陆路的往来车程将由现在的3小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大桥预算总投资超过720亿元,预计总工期约6年。 港珠澳大桥开启了粤港澳合作新纪元,将加速粤港澳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升大珠江三角洲综合竞争力,将成为“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里程碑。 法治的力量:香港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 朱绮华,现年66岁,家住香港东涌,她认为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2010年底朱绮华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 2011年4月18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朱绮华获胜,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评报告无效。大桥因此停工,预计造价或因此上涨5%。 19日,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对于法院判决感到遗憾,政府正研究如何处理。 珠港澳大桥内地段已经开工一年多。大桥香港段原定去年初动工,至今仍未能动工。 有质疑声音认为朱绮华胜诉不能让大桥停建,只会起到拖延效果,反而会导致大桥造价激增,增加社会内耗。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曹景行表示,这体现了在法治社会当中程序的重要性,即港珠澳大桥尽管重要,但是它只要某些环节没有符合法定程序,那么它就是不可行的。 唐福珍事件 唐福珍,女,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金华村人。 2009年11月13日,为阻止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拆迁,唐在自家楼顶天台自焚。 2009年11月29日晚11时许,唐医治无效死亡。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 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权利。 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权利思想愈发达,则人人务为强者。强与强相遇,权与权相衡,于是平和善美之新法律乃成。 ——梁启超 (二)法 1、“国家”界说 三权分立制度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 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认为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不实行这种制度,就是专制。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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