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概要.doc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概要.doc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概要

新 建 铁 路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 施工阶段地质核查工作细则 目 录 1 编制依据 - 1 - 2 地质核查工作分工及流程 - 1 - 2.1 职责分工 - 1 - 2.2 工作流程 - 2 - 3 桥涵工程地质条件核查 - 2 - 3.1 核查工作内容 - 2 - 3.2 明挖基础地质核查方法 - 3 - 3.3 桩基础地质核查方法 - 3 - 4 路基工程地质条件核查 - 4 - 4.1 核查工作内容 - 4 - 4.2 地基处理 - 5 - 4.3 低矮路堤和路堑 - 5 - 4.4 支挡工程 - 6 - 5 隧道工程地质核查 - 7 - 5.1 相关规定 - 7 - 5.2 隧道洞口边、仰坡地质条件 - 7 - 5.3 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坑 - 7 - 5.4 隧道洞身地质条件 - 7 - 5.5 房建工程地质核查 - 8 - 5.6 环境水侵蚀性核查 - 8 - 6 记录 - 8 - 编制依据 (1)《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J1147-2011) (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J1148-2011) (3)《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J1149-2011) (4)《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2-2015) (5)《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3-2015) (6)《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4-2015) (7)《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 J124-2007) 地质核查工作分工及流程 地质核查工作是指对设计采用地质资料的复核、核查、对照(比)、验证,当核查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采用资料不符时,设计单位洽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后,承担完成补充地质工作,并修改设计的全过程。 职责分工 施工单位:地质核查的主体单位。 (1)正式施工前设计地质资料核对工作:动力触探、标准贯入、钎探等勘探手段核查地质条件,分析并提出核查结果,对核查勘探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核查结果需交监理单位签认;当与设计地质条件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过程中地基地质条件评判与检测工作: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核查对比施工地质资料和设计地质资料,按不同工程类型。 (3) 对碴样,施工记录, 动探、钎探成果资料真实性负责。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地质核查及勘探全过程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地质核查结果进行核对签认,对核查过程的真实性和核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 (1)对施工前的地质条件核对工作,由现场配施人员对由施工单位核查并由监理单位签认的核查结果进行确认,当核查地质资料与设计地质勘察资料差异较大时,研究安排具体措施(如补勘),对由设计单位具体实施探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对施工过程中地基地质条件评判与检测工作,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基槽检验工作,对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地质核查的项目进行现场确认,对现场确认地质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当现场核查地质资料与设计地质勘察资料差异较大时,研究相应处理措施。 工作流程 按施工单位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程序进行地质核查。 地质核查工作流程详见下图: 施工地质核查工作流程图 桥涵工程地质条件核查 核查工作内容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J1148-2011)规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全部明挖基础、钻孔桩、挖孔桩进行地质核查。 勘察设计单位:对全部明挖基础、代表性桩基进行地质核查。 代表性桩基要求如下: (1)非可溶岩地区的摩擦桩:原则上中桥可进行代表性核查,每个中桥核查一根桩;大桥、特大桥一般间隔5~8个墩台验一根桩。 (2)柱桩或可溶岩地区桩基,原则上每一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3)大跨度或特殊结构的每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4)挖孔桩时每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明挖基础地质核查方法 (1)核查基坑坑底及坑壁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溶槽、溶洞、漏斗、软硬不均及不均匀风化等不良地质现象或其它设计地质资料未反应的不良地质现象,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要求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黏性土层基底修整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基底应修理平整;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倾斜的岩面应凿平或凿成台阶;岩溶坑槽充填物必须清理干净。 (3)基底为黏性土层时采用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N10)核查,基底为中砂~砾砂类土、碎石类土时采用重型动力触探(N63.5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