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概要.ppt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家安全法概要

爱国主义教育系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教育 国际国内形势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动力和机遇,使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得到增强。 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安全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因素也逐渐增多。 政治上,西方国家利用我人权、民族、台湾等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对我进行丑化、分化、瓦解 国家安全问题是每个国家的 永恒话题。 自人类社会产生了国家,就存在着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问题。为了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而展开的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在我国,国家安全主要是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 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准设立国家安全部。 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正式成立。 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一、国家安全的含义是什么? 答:国家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 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政治制度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的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威胁和侵犯。 二、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内容? 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具体包括: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 资敌罪。 三、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典型案例】 买加,男,1973年1月生,维吾尔族,1993年9月考入北京某大学,买加民族主义情绪严重,他在宿舍的墙上贴有维族人的头像,作为自己崇拜的英雄。入学以后,纪律性差,经常外出,夜不归宿,与校外人员来往频繁,几次在私人饭馆组织新疆人聚餐,与一些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经常接触。1994年8月,在新疆搞爆炸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艾×跑到北京与买加直接联系。艾×被抓获后,买加不但不引以为鉴,反而在分裂祖国的罪恶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由于参加非法活动,他已知道自己被有关部门“重视”。1994年底,他以学习跟不上为由离校出走。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分裂中国,打着建立“××××斯坦共和国”的旗号,企图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买加正是迎合了西方敌对势力的需要,弃学归疆,更加肆无忌惮,与分裂主义分子打的火热。为了实现他们分裂祖国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毅然加入“××解放组织党”,并成为该组织五名重要成员之一。1995年的某一天,正当他们做着黄梁美梦,肆无忌惮地四处活动时,被新疆国家安全部门抓捕归案,买加与他的同党均落入法网。 【案例解析】 境外一些敌对组织和敌对势力一直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中国,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迫不急待地跳出来,大搞破坏活动,利用国内一些激进分子,煽动闹事,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买加就是这些敌对组织的一个棋子,利用民族感情结党成社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祖国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更不容许遭到破坏,等待破坏分子的只能是人民的审判。 【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吉林省白城市人,2006年大学毕业后来连,应聘到某公司担任业务员。由于工资不高,个人经济上比较困难,于是王某便通过互联网发帖寻找兼职工作。不料,被网上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盯上,并以某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将其招聘为信息员。受金钱诱惑,王某在明知对方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前提下,仍然不计后果,一意孤行,接受对方任务和指令,积极为之效力。2009年以来,先后多次以旅游的名义到我区某重要军事目标周边进行实地察看,秘密搜集该营区的地理位置和各种武器装备的型号、数量、位置等军事情报,通过电子邮件,加密传递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构成了间谍罪。 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力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典型案例】 一九九○年,吉林省某医学院学生金某被来校讲学的澳大利亚籍教师卡洛尔策反,加入了他们的情报组织,为其收集我国经济、军事、科技情报,后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解析】 金某参加间谍组织,并为其收集情报,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任何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金某意志薄弱,接受外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