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比选文件2007年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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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 准 比 选 文 件(2007 年版)比选简易流程图↓属于比选的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比选人按规定编制比选方案,并附有关资料按属地原则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比选人在指定的公共媒体四川日报网站( )免费发布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日报网站( )自愿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按规定报价或不报价等。↓在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并在规定时间内,比选人随机抽取(或按规定直接确定)比选被邀请人并书面告知比选项目的内容、特点、要求以及比选规则。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包括履约保证金)等事项。↓比选被邀请人编制实施方案(按比选文件要求报价、不再报价或不报价)↓比选人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比选人按规定确定中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比选被邀请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按规定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比选人和中选人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并附有关资料 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比选文件内封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 准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①:年月日(公章)②注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即被授权人)的签字,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 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本比选文件中其他 要求签字的地方,也按此要求执行。 ②在填写的年月日上应加盖公章(即法定名称章,并用鲜章)。 ③发布比选公告需提交本页和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第3章 比选公告” 之3.1。目录比选简易流程图比选文件内封第 1章比选须知第 2章比选项目概况第 3章比选公告第 4章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规定第 5章比选保证金第 6章比选报价第 7章比选申请人统计表第 8章随机选择比选申请人第 9章随机选择比选申请人报告第 10 章评比第 11章确定中选人和签订合同第 12 章备案第 13章标准以上项目比选特别规定第 14章投诉及其处理第 15章对中选人履约情况的后评价第1章 比选须知 1.1制定标准比选文件的目的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1.2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等规定。1.3比选文件的适用范围1.3.1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在以下范围内必须使用本比选文件: (1)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a.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b.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c.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d.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2)如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有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的,依照其具体标准。(3)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进行了两次或两次以上招标,都招标失败,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4)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非政府投资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决定参照比选办法执行的,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6]55号)规定执行。如本市(州)属地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比选办法》执行的,比选方案的编制、比选公告的发布、网上报名和抽取应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比选被邀请人的评选、确定等可由各市(州)根据各地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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