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据制度概述(even).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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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制度概述(even)

第二章 证据制度概述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LOREM IPSUM DOLOR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外国证据制度的沿革 一、 神示证据制度 二、 法定证据制度 三、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与产生 的历史条件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 (三)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与产生的历史条件 概念 神示证据制度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即神意来判断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产生的历史条件 神示证据制度存在于欧亚各国的奴隶社会以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文明程度不高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控告式(弹劾式)诉讼模式强化了对神示证据制度的采用。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 1、对神宣誓 2、水审 3、火审 4、决斗 5、十字证明 (三)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局限性 1、神示证据制度以宗教迷信为其思想基础,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不是赋予法官,而是寄托于神灵,不可能对案件事实做出正确的判断。 2、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过程不合科学。 合理性 1、神示证据制度建立在人们对神的信仰和崇拜的基础之上,具有一定的心理基础。 2、神示证据制度借助神灵的力量,为裁判寻求正当化的根据,有利于彰显裁判的公正与权威。 3、神示证据制度通过特定的方式显示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秩序,符合社会对司法功能的基本要求。 二、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的历史条件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和产生的条件 概念 法定证据制度,又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做出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做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产生的历史条件 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君主专政政体与纠问式诉讼形式的产物。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1、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对其判断、运用预先做出明文规定。 2、法律主要是依据证据的形式而非证据的具体内容,对证据证明力及其判断运用规则预先作出规定。 3、法官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证据证明力以及判断、运用规则,不得自由判断和取舍。(积极理论和消极理论) 4、封建等级特权色彩浓厚。 5、刑讯逼供的普遍化与合法化。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合理性 1、法定证据制度的出现有利于司法权的统一。 2、法定证据制度将证据与事实结合,反映了人们运用证据的经验,体现了人类理性的力量。 3、法定证据制度有利于防止司法专断。 局限性 1、法定证据制度脱离案件的具体情况,只注重证据的形式,严格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很难查明事实真相。 2、法定证据制度与纠问式诉讼相连,导致证据制度的虚化。 3、刑讯逼供的普遍化与合法化,体现了法定证据制度的野蛮与落后。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自由心证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的历史条件 (二)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与立法 (三)自由心证制度的特点 (四)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规则 (五)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规则 (六)对自由心证制度的评价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 概念 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及证据的取舍,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产生的历史条件 1、18、19世纪的产业革命和科学技术发展为其提供了物质基础。 2、资产阶级的人权学说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 3、辩论式诉讼结构是其产生的内在原因。 (二)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与立法 1、1790年12月26日法国的杜波尔提出用自由心证制度取代法定证据制度。1791年法国宪法会议宣布确立自由心证制度。 2、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详细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 3、1846年普鲁士刑事诉讼法典、1877年的德国刑事诉讼法典、1892年俄国刑事诉讼条例等均引入自由心证制度。 自由心证制度的经典表述 法律不要求陪审员报告他们确立确信的方法,分法律不给他们预定一些规则,使他们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来决定证据是不是完全和充分的;法律所规定的是要他们集中精神,在自己的良心深处探求对于所提出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护手段在自己的理性里发生了什么印象。法律不向他们说:“你们应当把多少证人所证明的每一个事实认为是真实的。”它也不向他们说:“你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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