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P.B.11-工夹模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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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P.B.11-工夹模具

钱江集团 发动机事业部质量文件 文件编号 QYP.B.11 受控状态 发 放 号 版本 A 工夹模具管理程序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会 签: 实施日期: 2000 年 月 日 更改方式 更改标记及处数 更改单号 更改者 工夹模具管理程序 QYP.B.11 版本A □第1页共4页 1.目的: 为确保生产中的工夹模具完好,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2.范围:适用于形成产品中工夹模具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各工厂(直属车间)技术员负责自制工夹模具的设计或委托设计的提 出; 3.2 工装刀具车间或各工厂负责自制工夹模具的制作、使用和保管; 3.3 各工厂(直属车间)负责外发制作或外购工夹模具的验证认可; 3.4 各工厂(直属车间)使用部门负责工夹模具的使用验证。 4.程序 4.1 流程:见附件。 4.2 定义:工夹模具是指用于生产的工夹模具及模具。 4.3工夹模具设计 4.3.1 各工厂(直属车间)技术员根据工艺要求和产品的批量,完成自制 工夹模具的设计。图纸的审批按QYP.B.05《技术文件管理程序》 的有关规定执行; 4.3.2 对各工厂(直属车间)没有能力设计工夹模具时,可填写QYP.B.11-B01“工夹模具设计委托申请表”,经各工厂(直属车间)负责人审核后,由事业部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可交由本企业外部单位设计; 4.3.3 对外购的模具,应要求制作单位提供相应的模具图纸,对外部单位设计的图纸应按QYP.B.05《技术文件管理程序》有关规定办理外来技术文件认可手续; 4.4自制工夹模具的制作及验证 4.4.1对于各工厂(直属车间)自行制作的工夹模具,按照各工厂(直属车间)有关规定进行工夹模具的制作及验证; 4.4.2 对于各工厂(直属车间)交由工装刀具车间制作的工夹模具,由各工厂(直属车间)填写QYP.B.11-B02“工夹模具制作申请单”,经工厂(直属车间)负责人审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连同设计图纸交由工装刀具车间进行制作; 4.4.3 工装刀具车间在接到批准的QYP.B.11-B02“工夹模具制作申请单”及图纸后,进行工夹模具的制作,制作完成后,由工装刀具车间按照图纸对制作的工夹模具进行初验证,填写QYP.B.11-B03 “工夹 工夹模具管理程序 QYP.B.11 版本A □第2页共4页 模具初步验证记录单”,记录各项实测数据; 4.4.4 对制作初步验证合格后,由工装刀具车间通知申请部门将制作完成的工夹模具领回,并办理领用手续,在QYP.B.11-B04 “工夹模具管理台帐”上签收; 4.4.5 申请部门对领回的工夹模具进行试加工使用验证,填写“工夹模具使用验证记录单”,明确工夹模具的适用情况,并及时反馈至工装刀具车间; 4.4.6 工装刀具车间根据申请部门的加工验证情况,对工夹模具不适用加工生产的,按4.3款重新设计或适当调整及4.4款重新制作并验证合格为止; 4.4.7 对工夹模具初步验证合格,领用前,由工装刀具车间对工夹模具按照图纸及QYP.C.30《图样及专用工艺装备编号方法》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4.4.8 对工装刀具车间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不能满足制作要求的,可由工装刀具车间对图纸进行适当的修改,并由申请部门根据修改的图纸,对原图纸进行重新设计完善,并将完善后的图纸发一份至工装刀具车间。 4.4.9 各工厂(直属车间)对验证合格交付使用的工夹模具图纸进行整理,底图由各工厂(直属车间)自行存档保管。 4.5 工夹模具台帐建立及使用 4.5.1 对工夹模具经验证适用加工生产的,由工装刀具车间建立QYP.B.11-B04 “工夹模具管理台帐”,并通知申请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对工夹模具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按部门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4.5.2 工夹模具使用部门对领用的工夹模具建立QYP.B.11-B04“工夹模具管理台帐”,并确保工夹模具清洁、且要加油防锈。 4.5.3 使用过程中工夹模具一旦发现不能满足加工生产要求,操作工应及时报告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对本部门能修复的,由工夹模具使用部门进行相等复;对本部门未能修复的,可与工装刀具车间协调对工夹模具进行修复,工装刀具车间尽量满足使用部门的要求。 4.5.4 无法修复或不再有使用价值的工夹模具,应由使用部门填写 工夹模具管理程序 QYP.B.11 版本A □第3页共4页 QYP.B.11-B05“工夹模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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