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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工资休假讲课课件概要
工时、工资、休息休假 工时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度即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工时工作制度。 工时 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工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工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 ⑴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⑵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⑶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⑷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报酬。 工时 ㈢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有: ⑴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⑵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⑶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有关加班费的规定。 工资 一、工资总额包含的项目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 二、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的项目 主要有:(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赛奖; ⑷稿费、讲课费; ⑸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等; ⑹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工资 三、工资支付的对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时,可让其亲属或由本人委托他人代领。 工资 四、工资支付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发放工资的日期必须固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五、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暂缓支付工资 2、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待岗工资 六、病假工资的支付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七、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发放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加班费问题 案例:2009年市仲裁委受理了张某诉某烟草公司加班费争议,其索要两年的加班费数额达20多万元。张某原任经理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后因其与分管领导发生矛盾,公司将其调整到门卫岗位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但每月工资仍为5000元。公司本想治一治张某,让他自己提出辞职。谁想张某还真去作门卫了,一干就是两年多。正好2008年以后仲裁不收费了,就来打官私要加班费。经开庭调查张某所称完全属实,确实存在加班情况。最后,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张某加班费13万多元。 加班费问题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 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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