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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稿)关于阿尔及利亚租房被起诉案件调查报告(12.21)-福田不公平处理事务概论
关于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租房被房东起诉案件调查报告
福田海外纪字[2014]第05号
Foton Overseas Discipline Inspection Notice No. 03[2014]
□通知 □通报 □纪要 ■报告 □计划
□NOTICE □ANNOUNCE □MINUTES ■REPORT □PLAN 表号: FTBG.10002.02.C
ListNo.:FTBG.10002.02.C 生效日期:2014-1-7
Effective Date:2014-1-7 □普通 Common
■秘密 Secret
□机密 Strictly Confidential
□绝密 Top Confidential 会签人签字 海外事业部领导:
2014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了由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常务副经理江峰起草的“关于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驻地租房合同法律起诉的报告”。(具体见附件)据报告所述:根据阿尔及利亚法庭传票以及起诉书得知,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被原驻地租房房东向当地法庭起诉,诉讼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索赔一年房租阿币3,600,000第纳尔,政府罚金阿币500,000第纳尔,未缴纳的水电费阿币40,700第纳尔,房屋损坏维修费阿币2,000,000第纳尔,共计阿币6,140,700第纳尔,约合人民币438,621元,被起诉人为合同中租赁方签字代表人徐晓伟、崔胜凯(2013年5月8日辞职)、张万林以及叶茜四人。
根据原房东向中国驻阿大使馆的信以及向法庭递交的起诉书中说明,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与该房东签署了为期两年(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的租房合同,先支付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租金应在2014年2月1日之前支付。但直到2014年6月11日电力公司由于房东没有按期缴纳电费而将租赁房断电,房东才知道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员工已经于2014年5月1日在未提前通知,未交还钥匙,未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搬离了房屋。
由于属涉外案件,为了尽快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海外事业部随即成立了“专案调查处理小组”。
组长:邢连军
副组长:孟凡义、刘保恒、柯桂林
组员:邓路华、刘伟华、赵湘旻、杨健等
于2014年12月15日下午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并展开了全面调查工作。
(未完,转下页。) 批示
Written instructions or comments 批准
Approved by 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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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fied by 拟文
Drafted by 专案小组 主送 Send To:海外事业部相关领导
抄报Report To :
抄送CC To: 批准时间:2014年12月17日 发放时间:2014年12月17日
Date of approval:17/12/2014 Date of Issue:/12/2014
(接上页)
一、经调查事情发生经过:
(一)、第一次房屋租赁
2013年初,阿尔及利亚中重卡、轻卡、乘用车三个代表处合并,成立了“阿尔及利亚国家销售公司,统一规划安排一线人员属地办公。时任阿尔及利亚国家销售公司常务副经理的张保良(2013年6月1日办完离职手续)牵头,在阿尔及尔市区寻找到了合适房源,供张宝良及中重卡代表处何春成、马龙、徐晓伟,轻卡代表处叶茜、凌超、崔胜凯和乘用车代表处沈长志、刘翔宇9人办公和居住用。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于2013年3月10日办理了“关于阿尔及利亚销售公司房屋租赁报告”,经财务总监刘保恒终批后(见附件),于2013年4月17日与原房东沙伊.赫利理正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张保良、叶茜、张万林、崔胜凯、徐晓伟均在合同上签字)(见附件),租期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为期一年(符合报告申请时间一年要求),年租金为33200USD,(约合2766.7USD/月),押金3600USD,(实际合同月租金低于报告4500USD/月预算),并按合同规定,公司财务部于2013年4月26日,将租金及押金一并直接汇至房东个人账户上。(后附公司财务付款凭证 )。
2013年4月24日,原房东和崔胜凯、徐晓伟、张万林、叶茜(时任各业务经理中重卡张万林,轻卡徐晓伟,乘用车崔胜凯)到属地公证处“陶提克办公室”由瓦费.阿里公证员当作双方面,代为签订了阿文版公证协议(见附件)(注:当事人解释说是阿尔利亚法律规定),存留于公证处,且我公司无任何书面材料。从后来房东提供给法庭证明材料中发现,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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