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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办法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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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 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内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 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 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 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 财务管理 第10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11条 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实需更换,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12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13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会计账簿,登记会计凭证,自主收支,独立核算。 第14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 第15条 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16条 集团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适用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17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与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18条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报表、利润报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第19条 集团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权代表应负责于每一个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报送任职参股公司该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或应公司要求及时报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第20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第21条 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 第22条 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23条 对控股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财经法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24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4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25条 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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