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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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北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14-2017年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信息技术的教学应用为重点,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与公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于应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一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信息技术应用的教学名师;形成一批精品课程,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到2017年6月,全省中小学教师100%参加“晒课”。其中,2014-2017年间的三个学年度在国家平台上“晒课”的教师数分别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40%、40%,每学年度评选一批“优课”,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课”评选。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专兼职教师,各级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四、活动内容 (一)教师网上“晒课” 1.“晒课”内容。主要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作要求)、课堂实录和专家点评等。 所晒内容在活动周期内覆盖我省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现用各版本教材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重点展现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鼓励教师“晒”多堂课和上传课堂实录视频。视频应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必须上传课堂实录视频和专家点评。 2.“晒课”地址。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简称“国家平台”),网址:http://1/。 3.“晒课”流程。主要包括平台账号注册、报名参加活动、选课、晒课准备、晒课等环节。具体要求可参阅国家平台“活动指南”、“常见问题与下载”等栏目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评选“优课” 1.评选程序。在教师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分县、市、省和国家四级逐级推荐评选“优课”。市(州)向省推荐参评的“优课”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教材、同一教学内容不能重复,同一教师最多只能推荐1节“优课”参评。 县、市、省三级,按城市(指市辖区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和农村学校教师分别评选“优课”。 2.推荐数量。各县(市、区)分城市、农村按参加“晒课”教师数的20%向市(州)推荐参评“优课”;各市(州)分城市、农村按本地县(市、区)推荐“优课”节数的10%向省推荐参评“优课”;省分城市、农村评选“优课”,再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课”。 3.“优课”标准。省教育厅将制定《湖北省“优课”基本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优课”录制最低标准》(另行印发),各地可结合实际研制具体操作标准。 (三)开展网络教研 1.成立各级学科教学专家指导组。通过示范、视导、点评、剖析、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地域内教师的教学、教研、“晒课”组织、“优课”产出、信息化手段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融合等进行指导。 2.开设网络教研工作室。各级建立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员在国家平台开设个人(或个人带领的工作团队)工作室,依靠他们的学术成果、教育教学经验和号召力、影响力,借助国家平台提供的频道和资源,通过集体备课、课例点评、视频研讨、主题研讨等活动,对教学教法、学科重难点、数字教育资源运用等进行研究,引导教师取长补短,推陈出新,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帮助教师多出“优课”,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教研的能力;有针对性地研讨问题,点评、打磨“优课”,展示“晒课”成果,促进“教师不断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交流优化教学——提升课堂质量”的良性循环和网络教研常态化。 3.网络教研工作室开设程序和活动方式。主要包括平台账号注册、报名参加活动、评价“优课”等环节,利用活动频道开展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可参阅国家平台相关栏目的内容。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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