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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下表的规定;(见下表) 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见下表) j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3)不存在第(2)条中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 处作业按下表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第(2)条中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下表B类法分级。(见下表) 2、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带》(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 息。 (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 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8)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1)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 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 时施工。 附:高处安全作业证 (八)吊装作业 1、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1)一级吊装作业: m>100t; (2)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3)三级吊装作业:m<40t。 2、作业要求 (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 使用导则》(GB 2894)的规定。 (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 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 锚点。 (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 力的8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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