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各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和市、县“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学校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溪县教育系统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教[2008]196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创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对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级别评定,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提高各小学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体责任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级别评定
按照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作为评定依据,按《级别评定标准》组织评定。
A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B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6月—2008年12月)
(一)自评(2008年6月-7月)
各类学校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直学校也应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如凤城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向凤城镇人民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组织初评。
(二)2008年9月,县教育局组织对学校自评乡镇初评为B、C级的进行复核确认。
(三)对初评为A、D级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安监局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2010年6月)
总体要求: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警告。
(一)级别评定后,县教育局将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学校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级的,学校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D级单位),由县政府黄牌督办;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学校,要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有效落实,整改结束后再报主管局或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二)学校安全级别评定实行滚动管理,依单位安全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被评定为C、D级的单位,整改后可向所在乡镇及县教育局提出级别变更申请,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调整确认。
第三步:考核验收
从2010年7月开始,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校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通过开展第一轮“三年行动”,各校安全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单位占总数的30%以上,B级60%以上,不存在D级单位。各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现状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从2011年起,组织对各类学校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县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五、评定程序
按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由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分类,县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评定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各学校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初审分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学校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3.县教育局复核确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初评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D级单位的,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安监局现场复核确认,同时报告县政府。
六、约束措施
评定为C、D级单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
1.取消“平安校园”“文明学校”评选资格;
2.取消“安康杯”评选资格;
3.取消各级劳模评选资格;
4.暂缓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
5.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