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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5、侵害名誉权的后果: 6、这些行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如何维护名誉权) p39小字 一天,小华和同学两手空空地从超市出来,门口的报警器鸣叫起来,保安让小华再次通过报警装置,报警器仍然鸣叫。于是,保安人员将小华带到走廊询问,并强迫小华将衣服全部脱下检查。因没有发现任何物品,小华才得以回家。 材料中的行为侵犯了小华的哪些权利,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事后经查,小华的妈妈曾在这里给他买了一双旅游鞋,因商场消磁器出现故障,该旅游鞋没能消磁,使得穿着这双鞋的小华受到冤枉。 保安人员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 商场应对小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小华精神费2000元。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因非法侵害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2.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表现 3.人格尊严不可侮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名誉的含义 名誉集中表现了人格尊严 2.侵犯名誉的危害 3.名誉权的涵义和表现 4.侵犯名誉权的后果 * * * * 小华的家长认为商场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 *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新闻评析 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 对此,你有何看法? 新闻后续 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网络故事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想一想: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能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表现? 2.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首要) 物质性 人格权: 精神性 人格权 自由权 名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隐私权 …… 人格尊严权(核心) 人格权 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成都15岁少年黎军(化名)到公交站上张贴宣传单时被清洗公交站台的工作人员逮个正着,之后他被迫浑身贴满宣传单,在街头罚站近2小时。 小偷被关厕所4小时后又被绑电线杆示众 我是小偷 经常来的 张穗红我是小偷 四川人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律保障: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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