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提单及提单业务素材.ppt

  1.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节 提单的背面条款 二、定义条款 ——是提单中或有关提单的法规中,对与提单有关用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释义的条款. “承运人” “货物”包括货物、制品、商品和任何种类的物品,但活牲畜以及在运输合同上载明装载于舱面上并且已经这样装运的货物除外。 “船舶”是指用于海上货物运输的任何船舶。 ?? 三、承运人责任条款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我国的《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第48条还规定“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三、承运人责任条款 从上述两条可归纳: 提供适航的船舶 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管理货物 第四十八条 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不得绕航——约定/习惯/地理上的航线 四、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第四十六条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五、承运人的免责条款 归纳为四类: 1.因除外危险而免责 (1)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2)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3)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2.因除外责任而免责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3)竟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五、承运人的免责条款 归纳为四类: 3.因托运人过失而免责: (1)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2)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4.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 六、赔偿责任限制 赔偿责任限制——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 海牙规则:每件或每单位超过100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责。 维斯比规则:每件或每单位10000金法郎,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较高者为准 汉堡规则: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835记帐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记帐单位,以较高者为准 海商法: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666.67计算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计算单位 七、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 舱面货: 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危险货物 第六十八条 托运人应当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 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 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承运人知道危险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运的,仍然可以在该项货物对于船舶、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构成实际危险时,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 八、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 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通知的时间 第八十一条 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递交 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递交 诉讼时效 《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第五节 集装箱提单 一、集装箱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 集装箱提单:将货物装于集装箱内进行海运所签发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是在全程运输中包含了海上运输的多式联运情况下签发的,作为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集装箱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二、有关

文档评论(0)

希望之星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