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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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总论 一、涉外民事诉讼 (一)概念:是以内国司法权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或活动。涉外民事案件,包括涉外争讼案件、涉外非讼案件和涉外执行案件。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执行具有涉外因素民事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三)涉外因素 (一)主体涉外 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 (二)法律事实涉外 即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如合同签订地、侵权行为地等在国外; (三)标的物涉外 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遗产在国外等。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二)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的渊源 1、国内法渊源 2、国际法渊源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 一、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一)诉讼权利义务同等或对等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二)民事司法豁免 1、外交特权豁免 2、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包括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3、司法豁免原则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涉及上述人员的下列民事案件: (1)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权。 (2)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身份行为涉及诉讼的。通常包括以下四类案件:第一,因私人身份涉及不动产争议。第二,因私人身份从事商业活动引起的纠纷。第三,因私人身份进行涉及继承之诉。第四,因私人身份非职务交通肇事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3)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法院起诉引起反诉的案件。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二、适用法院地法的原则 (一)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二)适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出庭诉讼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一、特殊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65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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