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VIP

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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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漳州市整顿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市整顿市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宣传和贯彻《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在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力量,以完善我市有形建设市场为中心任务,狠抓不遵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业主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行为,突出重点,下定决心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上有所突破,现将本年度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顿和规范的范围 凡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在建(包括今年新建和在施)的各类房屋建筑(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1、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确保工程招标投活动依法进行。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加强法定建设程序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一要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口;二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三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3、依法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 4、强化资质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一要强化资质审批管理;二要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5、依法查处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在建筑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6、依法查处违反规划的问题。 7、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 8、建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 三、整顿和规范的步骤安排 从4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部署阶段 ????认真传达贯彻全国、省4月14日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等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动员部署大会进行部署;组织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普法教育,使之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组织执法人员和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格把握违纪违规行为的判定,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动员部署具体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向市领导汇报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专项整治办公室人员会议,传达省工作会议精神,区分任务,组织学习有关材料;三是向全市建筑业企业、进漳外来施工单位就建筑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四是召开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 组织学习要求在5月中旬完成,组织学习的情况(培训人数、开展的活动)请于5月10日前报漳州市建委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办公室。在组织学习期间,整治专项办公室将派员到各地进行检查。学习的组织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安排。 2、自查自纠阶段 5~6月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首先由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政府及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对2001年在建工程逐一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表(表式附后)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勘察、设计单位还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换发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对照检查。 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后,于5月底前向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各县(市、区)于6月20日前向市建委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概况、自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今后防范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等。对于异地承接工程任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有关工程的自查自纠报告,应同时报送工程和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逾期未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将其列为复查、抽查的重点;对复查、抽查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3、组织检查阶段 7~9月份在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复查,各县(市、区)于7月15日前向市建委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复查结果。复查结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何开展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以及基本情况;查出什么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有实例;对查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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