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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增量的角度解读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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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增量的角度解读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pdf

第45卷 第3期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Vo1.45 No.3 2005年5月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May,2005 从知识增量的角度解读 罗斯科·庞德 《法理学》第一卷 邹 立 君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在历史考察的基础上,庞德主要是通过对19世纪法理学诸学派的批判而建构其社会学 法理学的,该理论主要是为了克服此前学派只根据法律本身且从法律本身的方面出发建构法律科学 的倾向而提出的。庞德以“社会控制”来统合三种意义上的法律观念,并以 “利益”来规定法律 “社会控制”的任务,相对于此前学派来说这可谓是实现了一种知识上的增量。但我们也可以发现 这样一种包容性的努力亦存在它自身固有的某些局限。 [关键词]知识增量;社会学法理学;社会控制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5)03-0150-05 [收稿日期]2004—10—25 [作者简介]邹立君 (1976一),女,吉林辽源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社会学法理学是现代西方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它发端于欧洲大陆,后由美国最为杰出的 法理学家——罗斯科·庞德将其引入美国。庞德及美国社会学法理学派的其他学者,都多以实用 主义作为其论证的哲学基础,这一学派在美国长期以来影响广泛。庞德一生著作等身。据统计, 至1960年止,他曾发表过24本专著和287篇论文和报告。[1](P122)五卷本 《法理学》是庞德 法律思想的主要结晶,在这一扛鼎之作中,他详尽地阐述了其社会学法理学思想。本文仅涉及 2004年4月出版的邓正来先生翻译的《法理学》第一卷。 一 、 《法理学》第一卷主要内容:一些前提性论述 庞德五卷本巨著 《法理学》第一卷内容虽丰富,但结构异常简单。全书共两部分,分作八 章。第一部分共六章,第一章庞德主要阐述了何谓法理学的问题。根据对法理学这一术语的用法 考察,庞德指出他所赞同的乃是法律科学意义上的用法:“所谓 ‘法律科学’,我们所意指的乃 是一种有关法律制度、法规律令和法律秩序 (亦即对社会所做的法律规制)的业经严格规整和 组织的知识”[2](P18)。作为关于一种发达的法律体系的知识系统而存在的法理学,从其研究 方法来划分可以主要分为如下四种:分析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哲理的方法和社会学方法。在第 二章庞德回溯了法律科学的历史发展,从古希腊有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哲学理论起,法律科学一 直在人对于 “法律”(庞德所谓的三种意义上的法律)的思考与反思中延续与更迭。在第三章, 他主要详述了19世纪的三大法学派在方法方面及其理论关注的重点等方面的根本性区别。但 “l9世纪所有的法学学派都受制于这样一种批判,即这些法学派都努力只根据法律本身且从法律 · 150· 本身的方面出发建构一种法律科学”[2](Pg1)。对于这一论点所谈及的分析法学派和历史法学 派所具有的前述倾向通常易于理解,可以是分析法学家根据法律本身逻辑的自洽来验证法律律 令,历史法学派则根据传统的法律来检视当下的法律。但哲理法学派似乎与此不符, 庞德在另一 本论著中从实用工具主义的角度作过与此相关的说明。“但是除开这个理论所遇到的哲学上的困 难以外,自然法不能使自己成为制定和发现法律的一个有用的工具。当自然法自称是理想的和普 遍的并来自普遍理性的东西时,正像我一向惯于说的,它事实上是一种实在的自然法,而不是自 然的自然法。它是对一定时间和地点的实在法的一种理想化翻版,所以在实际上,这就使法律提 供对它本身的批判。”[3](P2)社会学法理学从功能的角度认为,上述三种方法当被夸大为法律科学 唯一的研究方法时都是不全面的甚至会导致极具危害性的后果,于是就出现了对它们进行综合或 超越它们的努力。在第四、五和六这三个章节里庞德分别介绍了朝此方向努力的社会哲学法学派、 现实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理学。在社会学法理学这一章里,庞德重点讲述了社会学法理学的历 史流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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