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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法治”施行观念及其现代价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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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法治”施行观念及其现代价值.pdf

2016年 1月 社会科学家 Jan.,2016 (第 1期,总第225期) SOCIAL SCⅡ£NTIST (No.1,GeneralNo.225) 名【家特稿】 先秦法家 “法治”施行观念及其现代价值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摘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对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现代价值的挖掘,充分汲取中华法律文化 中的思想精华。法家法律观念是中国历史上法律观念谱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法律观念,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的源头。对于法家法律观念,既不能简单地贴上现代法治的标签而加以缘附,也不能无视法家法律观念 中的理 性因素和合理成分。就司法制度的构建及运行而言,法家强调 “治国理政者带头守法”、“法不阿贵”及 “信赏必 罚”等 “法治”施行观念,可以经创造性转化之后,成为现代司法观念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先秦法家;传统法律文化;法治施行;法治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6)01—0008—07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 ,“推进法治理论创 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 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毋庸置疑,法 治中国建设离不开文化支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必须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法律文化资源。尽管西方法 治文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之一,但构建法治中国话语体系决不能仅仅依赖西方法学范畴和原 理,更需要从中国原生文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 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99。【】因此,加强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现 代价值的挖掘,认真梳理和萃取中华法律文化中的思想精华 ,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 要求相适应,让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的时代条件下不断发扬光大,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 应有之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儒、释、道思想主要着眼于调整社会道德伦理、人的内心信念不同,法家思想着重于 调整社会外在关系、人的外部行为。法家法律观念是中国历史上法律观念谱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法律观念,是 中国传统法律的思想源头。历史上的法家对于法律本质、法律变革、法律性质、法律秩序、法律功能等法律的基 本原理及法律制定、法律施行等法律实践问题均有诸多理陛而深入的思考 ,这些思考凝结成法律观念精华,很 大程度上指导着中国传统成文法律的制定及传统司法制度的运行,成为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最具效用部分。①当 代中国法治建设不可能脱离中国传统文化。而对于法家法律观念,一方面不能简单地贴上 “法治”的标签而加 ①中国近代 “法治”运动中,新法家代表人物陈启天(1893—1984年)力倡酌采法家思想并参以欧美学说,建立中国“法治”,以挽救 危亡。振兴国家。 “我国固有学术之在政治上富有历史价值与实际效用者,盖莫法家若……中国如欲在此新战国时代,由弱转强, 由乱转治,而获最后之胜利,则酌采法家学说之可适用于今者,兼参以欧美学说之最利于国家生存竞争者,合为条理,措诸实行, 实乃今后救国与治国之急务与南针也”。请参见陈启天:中国法家概论M【】.厶湾:中华书局,1936.王振先在 《中国古代法理学》一书 中也对法家的法治思想赞赏有加,吾国法家 “其对于法之观念及诠释,多有独到之见解,置之欧美近代之法学界中,殊无愧色。”请 参见王振先.中国古代法理学M【】.台湾:商务印书馆,1957.21. 收稿 日期:2015—11—18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法“家法律观念史梳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5AFX004)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付子堂(1965一),河南南阳新野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法理学、法律社会 学、人权法学。 8 先秦法家 “法治”施行观念及其现代价值 /付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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