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电 工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教 案
第一章 电工安全生产常识
一、教学目的及要求
1、了解电工作业人员条件。
2、了解相关法规。
3、典型案例分析。
二、教学学时安排
8学时
三、教学方法
讲授法、音像演示
四、教学重点
1、相关法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教学内容
(一)、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电工作业从事电气装置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的作业。电工作业包括低压运行维修作业、高压运行维修作业、矿山电工作业等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
?低压运行维修在对地电压25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 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0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地贯彻和落实。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劳动保护的根本就是要实现安全生产,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者绝不能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而从事生产活动。广大劳动者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
(3)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辨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在生产任务繁忙的情况下,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更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我们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也是一句空话。
(5)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的要求。
三)、《安全生产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于2002年6月89日颁布了《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它的根本宗旨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享有的保证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生产法》中以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