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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成本计量的实证研究(
刘建民1,2 毛 军1 吴金光2
1 湖南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79
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摘 要]本文基于高等教育发展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提出了高校教育成本计量的问题和研究的必要性。从定量化的角度描述了2001年到2010年湖南某高校教育成本支出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数学关系,建立了高校教育成本预测模型。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实证研究
一、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我国高校学生缴费上学,学生(或其家长)成为教育服务的购买者,《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规定,高等学校学费缴纳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生均培养成本25%的比例和社会及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因地、因校(或专业) 确定,这就使得高校教育成本的计量成为政府部门确定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并且,随着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办学逐步进入市场机制当中,资金来源渠道的日益多样化,从而使得高校教育成本的计量问题成为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和学校关心的重要课题。
(一)基于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与教育经费相对短缺,高校教育成本计量有利于教育财政拨款的制定和管理决策
从教育规模来看,中国高等教育规模在1949年到2009年期间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平均年增长率为7.41%。1999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年招生数为159.7万人,比1998年年招生数增加了47.3%,中国高等教育拉开了扩招的序幕。2002年底,全国本专科在校生数为1512.6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15%,至此,中国的高等教育迈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2009年,高等教育的年在校生达到了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与高等学校大规模扩招相对应的是,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相对短缺。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但是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占GDP较低、GDP增长迅速等原因,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实现这个目标。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为3.59%,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达到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生年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的基本原则。计量并提供不同高校的教育成本数据将有利于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确定教育投资和拨款数额,考核高校的办学情况。鉴于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水平不同,通过各高校公布的教育成本及收费标准,学生及其家庭和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高校学习。
(二)基于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发展趋势,高校教育成本计量有利于高等院校确定适度的办学规模
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的产业, 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必须转变教育投资是消费投资的观念,要把发展教育投资看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和生产性投资。既然教育是产业,那么应具有商品的属性,就有价值规律和效益原则。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将教育列为国民经济中的第三产业。教育具备了基础产业的特征,为其它行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并为其它行业提供了服务。此外,2001年我国加入WTO,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作为服务条款中的一项重要的“商品”内容,因而,教育市场、教育竞争、教育的投资与收益引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中,我国接受了教育服务的商品性和高等教育的产业性。因此,进行高校教育成本计量是由高等教育固有的产业属性所决定的,是由市场和政府共同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的内在要求和客观必然。
高等院校合理办学规模的确定既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也关系到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政府教育政策的落实、人才培养的质量等问题。教育成本水平是确定高校一定时期最佳在校生规模的重要数据,也是高校预测费用水平等定量化科学理论与方法,提高高校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基于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实行,高校教育成本计量有利于合理确定高校收费标准并提高其透明度
1977年在恢复高考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高等教育属于“精英”教育阶段。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实行“统包、统分、免费入学、毕业分配”的招生制度。在1985年,我国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高等学校“可以在计划外招收少量的自费生,学生应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从此拉开了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序幕。1989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对“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除师范生外)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此规定的发布宣告了中国高等教育这份“免费的午餐”的结束。1992年,我国开始酝酿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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