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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众合重点学科班.马特.民法授课讲义.docVIP

2010众合重点学科班.马特.民法授课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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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民法重点学科班授课讲义 作者:马特 2010年新法必考 侵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物权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部分 民法总则 第一讲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1.平等主体的判断? 有国家未必不是平等主体;有合同未必是平等主体 注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意: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奖励合同 案例(2002.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财产关系——财产权 财产归属秩序:物权 财产流转秩序:债权 3.人身关系——人身权 判断标准:1是否具有财产内容;2是否与主体相分离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依客体分类: 财产权——物权、债权 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综合性权利——知识产权、继承权、股东权 (二)依相互关系分类:主权利与从权利 1.主权利——含义——范围 2.从权利——含义——范围(担保权、地役权) (1)成立的从属性 (2)消灭的从属性 (3)处分的从属性 (三)依义务范围分类:绝对权(对世权)、相对权(对人权) 为什么能对抗第三人?——公示: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登记 (四)依权能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考点: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双方法律关系的权利 2.形成权的除斥期间: (1)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自催告之日起1个月 (2)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自知晓之日起1年 (3)合同解除中的解除权:无约定的,自催告之日起合理期限 (4)提存中的领取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 (5)典权中的回赎权:无约定的,20年 (6)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自登记之日起1年;限制自由的自恢复之日起1年 (7)遗赠中的接受权:自知晓之日起2个月 案例(2004.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掌握民法分析的钥匙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物权——物 债权——行为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人身权——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发生——变更——消灭 5.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 案例(2008.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二、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1.出生 考点:出生时间证明(民通意见第1条) 2.死亡 考点:互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时间推定(推定无其他继承人的先死) 案例(2008.60)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D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3.出生之前:胎儿利益保护 考点:胎儿继承应得份(继承法第28条) 4.死亡之后:死者利益保护 考点:请求权归属:近亲属保护说(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 (二)法人 考点:法人的特征——三个独立 (1)独立人格 (2)独立财产 ★(3)独立责任 案例(2000.8)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厂”出资组建法人“大木采石有限公司”。聘请陈某担任经理。谁承担“有限责任”? C A.“大木采石厂”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债务 C.李某与“大木采石厂”对“大木采石公司” D.陈某对大木采石公司 案例(2008.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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