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6司考民法讲义: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016司考民法讲义: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一、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1、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2、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无效民事行为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
(3)行为效果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如果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仅仅要求变更民事行为的部分内容,并不要求将行为撤销,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仍然有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而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则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按《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则不存在此种限制。
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1)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第1项、《合同法》第54条第1项的规定,因重大误解成立的民事行为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3)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A.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
这些内容包括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如对价格的误解:明明某照相机的价格为7998元,但是营业员看错了标签,将其以1998元的价格出售;再如对数量的误解:明明是一只手表5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手表5万元的价格出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动机的错误认识一般不成立重大误解。如意图转售而购物,后来动机不能实现,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前一购物行为。
B.表意人基于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C.误解因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并非因受他人的欺诈或不正当影响造成。重大误解一般是因行为人的过失行为造成,如果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行为人无权要求撤销。
D.这种行为后果造成了表意人较大的损失。从维护交易安全出发,如果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应当认定行为有效,而不认为是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基于重大误解而为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因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而导致的相对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注意重大误解所为民事行为与合同解释的区别。
重大误解中的表示行为是明确的,即从外观上看不存在歧义,只是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之间有差别。而合同解释则主要是对表示行为本身存在不同的理解。另外从鼓励交易的原则出发,也首先应当按照合同解释处理,只有在合同解释处理不了时,才按照重大误解处理。因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题例】(00.卷三。单。19)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1)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某古董收购商下乡以极不合理的价格收购古董的行为就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故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2)显失公平与胁迫、乘人之危不同。
显失公平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完全出于自愿,只是因为欠缺经验而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导致了客观上的显失公平。而在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虽然其结果可能也表现为显失公平(并不必然是显失公平),但是胁迫和乘人之危情况下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2013年指南针模考冲刺班民诉.杨秀清讲义.doc
- 2013年欣利汽修厂维修部长部长工作总结[自动保存的].docx
- 2013年秋华师在线“教育统计与评价”在线作业96分.doc
- 2013年秋季武汉东方建国红酒专区.入驻企业.doc
- 2013年管理层评审报告[会议记录].doc
- 2013年邯郸市中考模拟[一].doc
- 2013年高考合理饮食建议-高三考生暖胃暖心暖身体的营养食谱.docx
- 2013教师考录案例大选比辅导班全.doc
- 2013春“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在线作业.doc
- 2013河南会计从业资格[基础].doc
- 2025年广西中考地理二轮复习:专题四+人地协调观+课件.pptx
- 2025年广西中考地理二轮复习:专题三+综合思维+课件.pptx
- 2025年中考地理一轮教材梳理:第4讲+天气与气候.pptx
- 第5讲+世界的居民课件+2025年中考地理一轮教材梳理(商务星球版).pptx
- 冀教版一年级上册数学精品教学课件 第1单元 熟悉的数与加减法 1.1.6 认识1-9 第6课时 合与分.ppt
- 2025年中考一轮道德与法治复习课件:坚持宪法至上.pptx
- 2025年河北省中考一轮道德与法治复习课件:崇尚法治精神.pptx
-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课件-2025年吉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pptx
- 精品解析:湖南省娄底市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上)期中考试物理试题(原卷版).doc
- 2025年中考地理一轮教材梳理:第10讲+中国的疆域与人口.ppt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