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2012年12月28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京建法〔2012〕2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11月28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工作标准,方便实际操作,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时点
2013年1月1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把握标准:以首次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报送日期为准;集中备案项目以招标文件的实际发出日期为准),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标方法
《办法》适用于综合定量评标的方法。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一般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量化评标。
招标人选择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否则,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备案相应招标文件:
(1)招标项目技术简单,施工难度不大;
(2)有可操作的和科学合理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的评判方法;
(3)有可靠的评标组织和保证措施,包括能满足评标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评标时间、评标程序等。
二、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一)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
(二)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在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后,联合体各方改变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改变后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改变后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改变后的资格条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改变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该联合体应当向招标人履行告知义务,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资格审查委员会,重新对联合体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后,改变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的,该联合体应当向招标人履行告知义务,招标人应当记入开标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重新对联合体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改变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和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的,可能会因影响招标公正性而导致其投标无效、中标无效、合同无效。因此,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作出规定,以避免此种情况的出现,例如,招标文件可以规定: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合同工作量比例不得调整;或者联合体协议书是合同文件的附件,对当事人有合同约束力;或者其他有类似效应的规定。
(七)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或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针对上述内容作出相应的规定。
(八)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应当按照目前现行有关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资格预审评审。
三、招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程序
招标文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调整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查询并采集本招标项目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所有投标人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以及在招标文件设定了拟派项目经理评分因素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信用评价分值,并记入开标记录表;
5.投标人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经投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授权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当场核对后,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二)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唱标内容
因电子化平台原因仍采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08年版)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