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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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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本章重点与难点 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的理解与应用 合议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的应用 本章的学习方法 案例分析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二、辩论原则 三、处分原则 四、调解原则 五、检察监督原则 案例介绍: 原告唐秀莲和被告张海瑞于1975年登记结婚。1985年原告唐秀莲因患病造成偏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1988年以后,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的生活琐事闹纠纷,并于同年分居至今。1993年3月,本案被告张海瑞曾向县法院诉请离婚,但被驳回。判决后二人继续分居。同年12月,唐秀莲向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夫妻间的抚养义务及偿还自1988年以来向他人借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5000元及大米1050千克。被告张海瑞认为,以前的家庭收入很大一部分由原告掌管,而且夫妻分居很久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于是提出反诉要求离婚,请求对家庭财产平均分割。 被告能否提出反诉?本案中哪些属于本诉被告的反驳? 原告肖永清与被告肖和平是父子关系。1990年以前,被告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50元,后因物价上涨以及原告身体多病,花费加大,要求被告每月给付150元赡养费,遭到拒绝。为此双方发生矛盾经常争吵。1993年原告因病住院,但无力交纳住院费,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并承担其医疗费。本案开庭审理前,被告经法官教育批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医院交清费用,并承诺每月给其父亲300元生活费。原告见被告能主动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向法院递交了一份书面撤诉申请。 原告能否撤诉? 1999年11月15日,连云港市一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与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签订一份临时用地协议,将海州区新海村何庄组25.8亩耕地确定为“临时取土用地”。此后一直到2002年,这块土地都处于闲置抛荒状态。 2002年6月,何庄组村民推选的村民代表,以抓阄的方式将这块25.8亩闲置土地分配到56户村民家复耕种植。 2006年3月,新海村村委会和何庄组的代表与成守富(化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上述已经被村民分配并复垦4年之久的土地承包给成守富,期限从2006年至2016年。但因村民抵制,成守富一直未能对上述这块土地进行生产投入和使用。? 2007年4月19日,成守富以新海村村委会与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法院以合同有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司万锦等56户村民四处上访,最后联名向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认为违反了土地承包原则,并且土地承包程序不合法。 据此,海州区检察院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连云港市检察院采纳该院意见,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2010年12月16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新海村民委员会与成守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这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度 二、回避制度 三、公开审判制度 四、两审终审制度 一、合议制度 合议制与独任制构成我国的两种审判组织 独任制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中的较为简单的案件及特别程序案件 不得适用独任制的案件:基层法院的一审重大复杂案,中级以上法院的一审案,二审案件,再审案件 独任制审判组织的审判人员能否由陪审员担任? 合议制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组织 合议制的组成人员:审判员及陪审员(二审中只能有审判员),单数,审判长的产生 合议庭评议的原则:多数决 二、回避制度 案例导入 黎民中学为庆祝建校50周年,组成校庆筹备委员会筹办有关校庆事宜。在校庆前5天,黎民中学与风雷影院签订了租用影院场地的合同,约定黎民中学在风雷影院举办校庆晚会,租金为2000元。晚会后,黎民中学只支付给风雷影院1000元租金,剩余的一直拖欠。风雷影院便向法院起诉,要求黎民中学支付欠款1000元。区法院受理后,依法指派审判员王某承办此案,但王某提出:自己不仅系被告黎民中学的六五届毕业生,而且还是此次校庆筹备委员会的成员,那天校庆晚会也参加了,为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主动请求回避。 (一)回避的事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与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有不正当接触的 (二)回避的对象 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三)回避的提出方式与时限 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时限: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四)回避的程序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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