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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 (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六十八至七十一条) 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违反规定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1.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违反外债管理规定; 2.代理进口业务,代理方未付汇,且违反外债管理规 罚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二)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提交有效单证、资料或者提交的单证、资料不真实; 罚则 (三)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收支超范围、待核查账户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四)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含报告)手续; (五)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核查; (六)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留存相关资料或留存不全。 三、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系统登录: 企业可通过以下互联网登录: /asone 截止7月1日,已使用过应用服务平台(ASone)上任何一个业务应用系统的名录企业,将于2012年7月1日在应用服务平台自动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其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密码不变。其中已具有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的业务操作员自动获得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用户名和密码: 业务管理员用户名:ba 已具有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的业务操作员自动获得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 ,其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密码不变 。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系统登陆 选择“企业版”,输入正确的9位机构代码,用户名代码ba、密码。点击【登录】,添加业务操作员并分配权限 。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以业务操作员身份进入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企业版功能模块 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2.企业信息管理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企业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1.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2.转口贸易收支时间差报告 3.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4.其他报告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转口贸易收支时间差报告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其他报告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企业信息管理 1.企业管理状态查询 2.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 3.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4.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5.企业留言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企业管理状态查询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监测系统(企业版)功能 企业留言 谢 谢! 非现场监测与分析 企业查询总量核查结果 现场核查 (指引第五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至五十一条) 现场核查是进一步核实、验证非现场监测结果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外汇局识别异常交易行为的准确性,可以更好地规范金融机构的业务操作。 外汇局对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与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企业的确定 1.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 2.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 3.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 现场核查 4.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 5.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 6.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 7.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 8.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方式 1.要求被核查企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2.约见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3.现场查阅、复制被核查企业的相关资料; 4.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现场核查方式。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实施 1.现场核查通知 2.现场核查材料准备 3.现场核查记录(约见被核查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4.现场核查实施规范(现场查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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