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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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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 一、《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一)条款1.2 修订内容如下: 1.表1中取消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内容: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 备注 3 颗粒剂 8 特丁硫磷颗粒剂★ ≥3.0% 取消发证品种 16 原药 211 特丁硫磷原药★# ≥86.0% 取消发证品种 2. 表1中新增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内容: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 备注 4 可溶粉剂 75%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 75.0% 新增品种及规格 赤霉酸可溶粉剂 3.0%、10.0%、20.0%、40.0% 新增品种及规格 杀虫单可溶粉剂 20.0%、25.0%、50.0%、70.0% 新增品种及规格 5 可湿性粉剂 氯磺隆可湿性粉剂 10.0%、20.0%、25.0% 新增品种及规格 嘧霉胺可湿性粉剂 20.0%、40.0% 新增品种及规格 8 乳油 乙羧氟草醚乳油 10.0%、20.0% 新增品种及规格 11 悬浮剂 吡虫啉悬浮剂 31.0%(350g/L)、40.0%(480g/L)、47.0%(600g/L) 新增品种及规格 嘧霉胺悬浮剂 20.0%、30.0%、40.0% 新增品种及规格 硝磺草酮悬浮剂 10.0%、15.0% 新增品种及规格 16 原药 氯磺隆原药 ≥95.0% 新增品种及规格 溴氰菊酯原药 ≥98.5% 新增品种及规格 乙羧氟草醚原药 ≥95.0% 新增品种及规格 18 可溶液剂 吡虫啉可溶液剂 50.0%、80.0%、90.0%、95.0%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19 水分散粒剂 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 70.0%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75%烟嘧磺隆水分散粒剂 75.0%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氯磺隆水分散粒剂 25.0%、75.0%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20 微乳剂 吡虫啉微乳剂 10.0%、20.0%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21 油悬浮剂 烟嘧磺隆可分散油悬浮剂 4.1%(40g/L)、10.0%(100g/L) 新增单元、品种及规格 3. 表1中产品品种名称及规格发生变化内容: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规格 备注 5 可湿性粉剂 15 哒螨灵可湿性粉剂 20.0%、30.0% 20 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10.0%、20.0%、25.0%、50.0%、70.0% 32 绿麦隆可湿性粉剂 25.0% 8 乳油 48 哒螨灵乳油 15.0%、20.0% 55 3%赤霉酸乳油 3.0% 66 吡虫啉乳油 5.0%、 10.0%、20.0% 101 乙酰甲胺磷乳油* 30.0%、 40.0% 16 原药 139 吡虫啉原药 ≥97.0% 143 赤霉酸原药 ≥90.0% 144 哒螨灵原药 ≥95.0% 186 绿麦隆原药 ≥95.0% 204 杀虫单原药 ≥95.0% (二)条款3.7修订为: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7.1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的规定,农药产品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为: 淘汰类: (1)自2005年12月2日起,淘汰采用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 (2)自2010年10月13日起,淘汰规格为10%草甘膦水剂,淘汰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淘汰农药粉剂雷蒙机法生产工艺; (3)自2011年6月1日起,淘汰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 限制类: (1)自2005年12月2日起,限制新建敌鼠钠盐(敌鼠钠)、溴鼠灵原药、溴敌隆原药、杀扑磷原药、水胺硫磷原药生产装置; (2)自2011年6月1日起,限制新建福美双原药、杀虫双、三氯杀螨醇原药;限制新建草甘膦原药、毒死蜱原药(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原药、百菌清原药、阿维菌素原药、吡虫啉原药、乙草胺原药(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3.7.2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586号公告》的规定,自2011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灭线磷原药、硫丹原药、杀扑磷原药、甲拌磷原药、克百威原药、灭多威原药、氧乐果原药、水胺硫磷原药、56%磷化铝片剂、40%杀扑磷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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