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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刑讯逼供的原因和对策》毕业论文写作提纲
《浅析刑讯逼供的原因和对策一、刑讯逼供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刑讯逼供赵作海
(三)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思想根源和认识上的错误司法实践中错误认识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五、解决刑讯逼供问题的对策(一)摈弃特权思想,从观念层面矫正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二)加强教育,提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三)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杜绝刑讯逼供行为(四)扩大律师的作用,加强对犯罪嫌疑权利的保护(五)建完善监督机制并落实侦押分离制度()建立健全刑讯逼供行为的法律追究制度赵凤甫11090111921
2013年10月8日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浅析刑讯逼供的原因和对策
作 者: 赵凤甫11090111921
专 业: 法学
学习中心: 深圳学习中心许江引言 5
一、刑讯逼供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6
(一)刑讯逼供概念 6
(二)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 6
(三)刑讯逼供承担的法律责任 7
二、近年我国影响较大的刑讯逼供案 8
(一)河南“赵作海案” 8
(二)湖北“佘祥林案” 9
(三)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 10
(四)唐山市“7·12”刑讯逼供案 11
三、刑讯逼供的危害性 12
(一)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12
(二)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人权 12
(三)降低刑事诉讼效率 12
(四)损害政府形象 12
四、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 12
(一)思想根源和认识上的错误 12
(二)侦察机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13
(三)司法实践中错误认识 13
(四)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 13
(五)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 14
(六)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 14
五、解决刑讯逼供问题的对策 15
(一)摈弃特权思想,从观念层面矫正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 15
(二)加强教育,提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16
(三)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杜绝刑讯逼供行为 16
(四)扩大律师的作用,加强对犯罪嫌疑权利的保护 17
(五)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并落实侦押分离制度 17
(六)建立健全刑讯逼供行为的法律追究制度 17
六、结语 17
参考文献 18
附 录 19
致 谢 20
引言
2010 年河南省商丘市的赵作海冤案以鲜活而惨烈的人生悲剧再次告诉我们,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刑讯逼供依然存在。这又不免让人想起湖北“佘祥林案”、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刑讯逼供赵作海佘祥林,男,1966年3月7日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人,捕前系京山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4月12日佘祥林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京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5年5月15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1996年2月7日,京山县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再次退查。1997年因行政区划变更,京山县检察院于1997年11月23日将此案呈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同年12月15日,荆门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佘祥林的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将该案移交京山县检察院起诉。1998年3月31日,京山县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京山县法院。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佘祥林被投入沙洋监狱服刑至。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思想根源和认识上的错误司法实践中错误认识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刑讯逼供中,具体办案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有些案件情况的认识和推定存在违反科学、不合逻辑,甚至出现扑风捉影,产生先入为主的问题,由此造成错案。而当办案人员在收集不到其他证据可供查明案件真相的时候,往往凭着个人的认识和判断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符合自己已判断的供述。当其不能如愿以偿的时候,就会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老实”,并容易不由自主的进行程度不同的刑讯逼供。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五、解决刑讯逼供问题的对策(一)摈弃特权思想,从观念层面矫正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司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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