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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控制权与企业契约.pdf
权力、控制权与企业契约
王广亮 张屹山
(吉林大学商学院 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本文从不对称权力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控制权如何在当事人之间配置。控制权的不同配置方式对应
了不同的企业契约。对企业契约的分解能够明确地区分企业契约和市场契约,企业的本质不是简单的市场契约,
也不是科层制,企业是融合了市场契约、科层制和关系契约的混合契约。契约签订的前提是签约双方在低位上
是平等的,但企业内部的科层制潜在地包含了权威和命令,本文还解释了当事人的地位如何从平等转变为不平
等。
关键字:权力控制权科层制企业契约
一、引言
科斯(1937)从一开始就关注企业的性质,与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定义为一个投入产出函
数不同,他从契约的角度来解释企业。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并从契约的
不完备性出发解释了企业内部产权的配置。但迄今为止,企业理论仍然不能确定地回答企业在
本质上是否和市场相同这个问题。听起来很荒谬,现实中把企业从市场中区别开是很简单的,
然而在契约经济学中,生产本身被认为是一个交换现象,所以企业和市场都成了交易治理的机
制。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认为市场和企业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价格机制,差别在于企业中
的价格不是持续谈判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只不过是市场的一种形式。张五常(2000)将
这一观点推向了极致,他明确指出企业代替市场就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与他们不同
的是威廉姆森(2003),他强调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权威和命令。威廉姆森认为科层制通过权威和
激励的一致性削弱了机会主义和未来讨价还价的风险。
如果从契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企业理论面临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用契约解释企业内部
的权威与命令,或者说科层制。契约签订的一个前提是,签约双方是平等的权利主体,为什么
企业契约签约前后双方的地位发生了从平等到不平等的转换?本文从权力的角度分析企业契约
签订的过程从而试图回答以上两个问题。程承坪(2004)把当事人权力分配的不对称看作是,
除了不完备性之外企业区别于市场的最根本的因素,但他们的分析是不彻底地。我们认为,契
约的不完备性恰恰是当事人的利益所在,不对称权力决定了控制权的分配,企业契约区别于市
场契约也正是因为控制权的存在。本文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对控制权的解释,第三部分建
立了企业契约签订的模型,分析了控制权的形成,最后绘出了一个结论。
二、权力与控制权
权力根据丹尼斯(2001)的定义是一种能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是介
于影响和控制之间的一种行动权。它与强制性力量无关,也不同于影响力。Palermo(2000)把
经济权力也定义为一种能力,即一个人或集体违背(也可能没有)其他人意愿产生经济效果的
能力。权力的基础是掌权者带入权力关系使他得以行使权力的各种资源:个人资源和集体资源。
大部分可以由个人拥有的资源,如自由支配的时间、金钱、声望、个人魅力、操纵和说服技巧、
某种知识或信息都是权力资源;职业社团、社会阶级,以及宗教的、民族的或种族的团体的组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吉林大学精品项目的支持(批准号2004JP008)。
[作者简介】王广亮,男。河南焦作人。吉林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屹山,男,吉林农安人,吉林大学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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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和身份是集体资源。控制权和权力不同,控制权是产权的一种,在本质上是权利。控制权从
权力的角度说,是合法性权威,即它的实施有赖于法规的支持,在企业内部则表现为企业契约。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合约是不完备的,因为明确规定未来所有状态下所有各方的责任成本
非常高,合约中包含的缺口和遗漏就是控制权的来源。我们认为,控制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
一,合同虽然未作明确的规定,但签约各方同意或默认某~方拥有相机处理的决策权。决策权
就是对某个随机连续的状态根据个人的偏好做出的一种裁夺。这种裁夺虽然有任意性和利己性,
但是其余各方能大致明确行使权利方做出的决策对企业收益及其分配的影响程度。其中享有相
机处理决策权的一方不明确自己的处置规则,而另一方的处置规则是明确的,即完全由对方决
定,也就是说合同没有必要对这部分权利范围内的不确定状态做出更详细的规定,可能是进一
步明确缔约各方产权的成本大于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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