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伤害事故案例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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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灼伤事故案例 一 [案情介绍] 1981年10月18日,“华春”轮驶进某港,在所载的货物中有一批烧碱。包装方式为钢制圆桶型密封容器,外用塑料薄膜,木制托盘简易成组包装。卸货时港区采用的钢丝绳吊具没有支架,起吊时钢丝绳收紧后使包装件受勒,导致塑料薄膜破损,并且因包装件受力后钢桶受挤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进入仓库使用叉车归桩、堆码时,包装破损的货物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桶内储存的片状及珠状的烧碱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在该批货物卸货及储存的十余天内,先后造成了40余人的皮肤、眼睛灼伤。经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破损的烧碱桶后,事故才得以有效控制。   [事故原因分析] 烧碱,正式名称为氢氧化钠,属第八类?腐蚀品,联合国编号1823。在“三酸两碱”中,氢氧化钠排行第四,为强碱性腐蚀品。氢氧化钠的工业用途相当广泛,用于制造各种钠盐、制皂、造纸、纺织、粘胶纤维、橡胶制品的再生、金属清洗、电解提炼锌、镀锡、氧化物涂料、漂白等。投入运输的数量相当大。氢氧化钠具有极强的吸湿性,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即能大量吸收水份和二氧化碳。固体状的氢氧化钠吸收水份后形成糊状物,同时放出大量的热能,能使可燃物着火。受潮后的氢氧化钠或其浓溶液对铝、锌、锡等金属有腐蚀性,反应时放出氢气,与各种酸类反应剧烈,与铵盐类物品也能发生化学反应。不仅如此,氢氧化钠还能与玻璃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硅反应,生成易溶于水的硅酸钠,从而使玻璃腐蚀。因此,对于使用玻璃或陶瓷器皿为包装容器储存氢氧化钠溶液(俗称液碱)的,要特别注意,尽管这种反应相当缓慢,但仍然会因腐蚀而使包装易于破损。氢氧化钠的浓溶液能使不溶于水的活体组织成为能溶于水的酸脂钠和醇,因而丝、毛织物的活体组织会受到强烈的腐蚀。人体皮肤接触后就会被严重灼伤。凡是与水能迅速反应的腐蚀品会生成烟雾状物质,对人体的眼睛、咽喉及肺部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而且有毒。人体组织沾染上氢氧化钠的浓溶液后,就会因其强烈的吸附力而无法及时清除,这期间还会通过皮肤等组织吸收,造成全身中毒,因此化学灼伤较难痊愈。   [案例评议] 烧碱的强腐蚀性应该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在装卸作业中的某些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本案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是: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伤害事故,由于装卸工艺落后,使用工具不当而人为地发生了。   烧碱与其他具有强烈腐蚀性的酸类一样,给运输、装卸企业带来的问题是:由于其强烈的腐蚀能力会给包装容器造成损害。在投入运输后,这些物品的包装质量并不可靠,金属类包装易受腐蚀,抗腐蚀能力较强的玻璃和陶瓷类包装却容易破损。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港口作业的同志注意:一是尽可能使用机械等工属具,使人体与其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二是在搬运中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振动,绝对不可以翻滚、摔跌。如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裂缝等,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在采取合理的临时施救措施后,通知发货人立即将货物提走。(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二 1981年6月12日安徽某厂发生一起碱液灼伤事故   事故经过:电解车间主任带领4名职工检修第一组二效蒸发器的过料液压阀。21时30分,当他们将阀门螺栓全部卸开,用工具撬下阀门时,管内尚存有0.1~0.2Mpa的压力将残留碱液压出,灼伤在场的5人,其中1名工人的面、四肢、腹背部均被灼伤,2~3度灼伤面积占37%,其他四人轻伤。   原因分析:(1)车间主任等5名检修人员违反化工部制定的《隔膜法制烧碱生产安全技术规定》关于“检修碱蒸发罐及碱管道时,应先泄压,切断物质来源,将罐内物料冲洗干净,然后进行检修”的规定,在检修过料液压阀前,未将二次蒸汽压力泄尽,未将管内的残余碱液放净,也未对管线进行清洗,便盲目拆卸阀门;   (2)检修人员将阀门和管道间的连接全部拆除,未保留1只,以防阀门撬下后,大量物料喷出;   (3)检修人员违反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关于“从事酸、碱危险液体设备、管道、阀门修理时,特别注意面部、眼的防护,并戴橡胶手套等以防烧伤,……”的规定,在换碱液管线阀门时,未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具;   (4)车间主任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教训:(1)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有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管道安全检修的规定;   (2)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加强全厂干部、工人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使广大职工自觉遵章守纪的现象。 一起碱液烫灼伤事故 事故过程 ????2006年3月15日15时,某化工厂合成车间熔硫岗位操作工蒋某,在向熔硫釜内加入硫磺泡沫液过程中,发现压力升高,即开排清液阀门向回收池内排清液。此时,清液沉降槽正因清除沉碴而停用,排清液管口接着一节3m长的旧消防水带。由于蒋某把排清液的阀门开得过大,接管的消防水带摆动出回收清液池外,蒋某不假思索地赶过去牵拉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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