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三商业汇票讲义.pptx

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三商业汇票讲义.pptx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三、商业汇票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汇票(所有汇票)是出票人(买方或卖方 )签发的、委托付款人(企业或银行)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分类: (1)根据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银行签发,即期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之外的单位签发,远期汇票) (2)根据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可以分为3种: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日付款; 1、 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也就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出票后1个月付款”,那么票据到期日就是“出票后1个月”,即2月1日。 (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过一定期限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这里的起算日是见票日。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见票后1个月付款”,持票人在2月1日去提示承兑(见票就是提示承兑),那麽票据的到期日是“见票后1个月”,即3月1日。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3、 定日付款,就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3月1日付款”这样一个确定的日期。(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确定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下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也是商业汇票上应记载的内容,但是,未在汇票上记载的,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该等未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 相对记载事项的内容(3项): 付款日期——见票即付 付款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出票地——出票人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非法定记载事项(合同号、用途)——不具备汇票上的效力。 4、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出票行为为单方行为,承兑人并不因此承担付款责任,只有在其承兑后,才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承担绝对付款义务。 (1)对收款人的效力。(付款请求权、追索权、转让权) (2)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是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法律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支票和本票都没有承兑。 只有商业汇票才有承兑。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1、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成立 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接受承兑: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回单是付款人向

文档评论(0)

jiayou1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3070117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