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约定地域和级别管辖的案例分析.docVIP

一个约定地域和级别管辖的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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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约定地域和级别管辖的案例分析.doc一个约定地域和级别管辖的案例分析.doc一个约定地域和级别管辖的案例分析.doc

??? 当事人约定的地域管辖有效 ?????????????????? ??? 作者:彭显海 ????? 根据合同一年一签的约定,1998年11月24日,武汉某化妆品公司与上海某化妆品公司重新签订了《某化妆品经销区域合约书》和《某化妆品代理销售合约书》及《补充协议》。1999年底,双方因对设置不动产抵押问题发生争议而未能续签合同,故武汉某化妆品公司以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被告上海某化妆品公司就本案的管辖问题提出了异议,认为本案涉及的゛某化妆品区域经销合约书〞合同条款第十三条゛管辖法院〞中明确规定:゛本合约如因涉及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随后被告在管辖异议申请书补充意见中再次提到,该案据以起诉的两份合同゛某化妆品区域经销合约书〞、゛某化妆品区域代理销售合约书〞中均约定了管辖法院,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据此,该案应移送上海崇明县法院审理。 ????如何处理该案管辖权的问题,有人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理由是:本案系区域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按照当事人对经销区域和交货地点的约定,应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本案的管辖。合同履行地在武汉市,武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虽然本案合同中规定了选择管辖条款,但该条款应确认为无效。因为该地域管辖的约定,超出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范围。被告上海某化妆品公司营业执照中虽记载其住所为上海市崇明县,但其主要营业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上海市某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关于゛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规定,该案约定的゛管辖法院〞与本案没有实际联系。在级别管辖上,根据有关上海市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规定,゛管辖法院〞也不能审理争议金额高于其管辖的案件。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选择地域管辖的同时,已选择了案件级别管辖,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争议的金额高于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标的金额的最高限额,故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160号通知的精神,本案应根据当事人地域管辖的选择确定管辖权,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应移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案属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从本案合同纠纷的性质来看,系区域代理经销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供货不存在纠纷,故不存在交货地点的问题,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主要产生于一方认为另一方有违约行为或认为另一方的续约条件过高,这种纠纷属典型意义上的合同纠纷,所以本案依法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从本案合同约定的管辖内容看,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约定了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即゛本合约如因涉及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被告法定住所地为上海市崇明县),该条款应理解为两层意思,一是地域管辖上,该约定是明确、有效的,二是在级别管辖上,该约定因违反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又是无效的。由于法律仅赋予当事人在地域上选择管辖的权利,无权就级别管辖作出选择,故本案合同约定的选择管辖条款,不宜以其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而认定无效。因此,本案应移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意思表示应认为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从最高人民法院函的效力看,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160号通知,系专门为因当事人既约定了地域管辖,又约定了级别管辖的条款所作的解释,即当事人在案件地域管辖上作出的明确选择应当有效。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中亦明确指出:゛确定案件级别管辖,是人民法院内部协调的问题,当事人无权在级别上选择案件管辖。若当事人在选择地域管辖的同时,又选择了案件级别管辖,或者选择的级别管辖不符合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的,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条款,人民法院不宜简单地确认全条款无效,而应根据当事人在地域管辖上的选择……这不仅是本通知确定的一个原则,也是各级人民法院在确定案件管辖时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160号通知所确定的上述原则,具有司法解释的性质,对待上述问题,各级法院应自觉维护法律的统一。 ???? (转自人民法院报? HYPERLINK /old/public/detail.php?id=22433 /old/public/detail.php?id=22433) ? ???? 这篇文章有不少重要资料和观点,转过来备存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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