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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细则
一、申请成立资格 …………………………………………2二、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流程 …………………………………2
三、附 录 ……………………………………………6
四、附则 …………………………………………………9
为进一步规划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完善学生社团的审批工作,推动学生社团有序地成立、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特制定此细则。
申请成立资格:
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学生社 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学科无补考现象,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结构。
有业务指导单位或业务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其中,业务指导单位必须是学校内部机构(如各专业系别,学校职能部门);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备该类型学生社团丰富指导经验的老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流程:
(一)筹备阶段: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申请一份(即申请书)同时上交“学生社团中长期发展规划”一份;
注:申请书必须说明申请社团的背景、目的、意义、架构以及优点等
2、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章程草案一份;
包括下列事项:
(1)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学生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
(5)组织管理制度、外联管理制度(三方责任的明确,程序规范,食品赞助的注意事项)、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换届选举制度;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7)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及制度;
(8)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9)章程的修改及终止程序;
(10)学生社团终止的程序;
(11)学生社团的权限(即招新范围);
(12)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职责;
(13)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注:上交上述几份资料的电子版交到学社联策划部审批,直至策划部审批通过并批准后开展申请阶段工作
(二)申请阶段
1、学生社团发起人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供相关人员上一年成绩表)、学生证复印件;
注:此项基本情况介绍可由学生社团发起人自定格式及内容,成绩单及学生证复印件为全部发起人的。
2、、提供学生社团业务指导部门或指导老师的“书面意见一份”(说明为何推荐该学生社团成立),另外,提供一份“挂靠申请书”(写明为何挂靠)
3、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一份以及填写“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简历表”并提供“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简历表详见附录一和附录二
另:上交挂靠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简历表“电子版”交予策划部审批,策划部审批通过后,进行提交阶段的工作。
提交阶段:
提交“阶段一”、“阶段二”所有资料的“纸质版”文件交到策划部
注:所有资料包括:学生社团成立申请、学生社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生社团章程、发起人/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书面意见、挂靠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简历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批阶段:
1、策划部审批;
2、主席团审批;
3、相关负责老师审批;
4、上交团委备案、盖章;
注:(1)院学社联将在收到第1条所列所有有效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就能否开展筹备工作作出答复。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院学社联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学生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会长大会(筹备期考核)此会议主要流程为新申请学生社团开展成立理由表述(通过各种形式,PPT或其形式把成立优缺点展示出来),接着社联主席团、学生社团会长提问,然后大家投票表决改学生社团是否应成立。
审批通过后公示成立
1、筹备期结束后,院学社联将于一周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学生社团成立的决定。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予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生社团不予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5)筹备期限已满,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
(6)属于校外学生社团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7)违反根本性质,从事盈利性事务的学生社团组织。
(五) 进行成员招新
附录
附录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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