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1(应用文写作概述.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教案1(应用文写作概述

广东省阳江市技工学校 教案用纸 共 页 (首页) 科目 应用文写作 第一模块 课题:应用文写作概述 授课 日期 课时 2 班级 15机电 授课方式 启发讲授法、学生讨论、练习法、 提问法 作业 题数 2 拟用 时间 15min 教学目的 1.了解公文的基本知识。 2.掌握条例中的新增加的公文文种及分类;掌握条例中的公文文件格式的要素; 3.通过公文格式的分析与修改,提高公文文件格式使用的规范性。 4.掌握公文基础文种的写作知识及基本写法,通过公文修改与分析方法以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选 用 教 具 挂 图 例文 重 点 通过公文格式的分析与修改,提高公文文件格式使用的规范性 难 点 掌握公文基础文种的写作知识及基本写法,通过公文修改与分析方法以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 教学回顾 教学效果及体会: 说 明 授课教师: 审阅签名: 教学过程 教学 环节 教学内容及双边活动 情 境 导 入 个 情境导入: 【导语】 一.为什么要学习公文写作?  二.怎样提高公文写作的技巧 (一)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的心理定位 (二)怎样提高公文写作技能 (三)俗语:“说(掌握理论)”与“练(写作练习)”关系的顺口溜 在国家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中,通知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传达”和“领导”作用。它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不受机关或组织性质、级别的限制。与其他指令性公文相比较,显得灵活简便。掌握其写作方法,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一.公文概念  广义的公务文书与私人文书相对应,泛指用以处理各种公众事务的文书。(即“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狭义的公务文书则专指党政机关用以处理各种党政公务的公文,即党政公文。 (《条例》含义) 二.基本特点 1.鲜明的政治性 2.法定的权威性 3.明显的效用性 4.体式的规范性 5.作者的特定性 三.重要作用 (一)公文的根本功能 1.是政治性的工具 2.有很强的时效性 3.作用是与时俱进 4.具有现行效用和凭证价值 教学过程 教学 环节 教学内容及双边活动 新 课 教 学 (二)公文的具体功能 1.领导功能 2.规约功能 3.沟通功能 4.宣传功能 5.凭据功能  一.党政机关公文文种    (一)文种的含义及正确使用文种的意义    (二)党政政机关法定公文文种与用途    二.正确选用文种的根据    (一)根据公文处理的有关法规选择文种 (二)根据发文与收文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选用文种 (三)根据拟定公文的具体发文目的选择文种 (四)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范围选择文种    三.公文文种的分类(行文方向)   上行文: 请示、报告     下行文:决议、命令、决定、公告、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批复、     平行文:函、议案     不定向行文:意见、会议纪要 四.文种使用常见的错误 (详讲《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变化内容以及不适应所造成的错误) 五.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标)修改要点: (一)标准名称改变,标准英文名称也相应修改; (二)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三)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五)增加了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六)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七)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八)本标准的公文用语与《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教学过程 教学 环节 教学内容及双边活动 新 课 教 学 一、公文行文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文规则规定 行文规则即行文中应遵循的规矩、要求和原则。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

文档评论(0)

haiha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