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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附件1-1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在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教学研究以及其它教育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乐教适教
2.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然和人文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了解教育科学发展与小学数学教育改革实践,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掌握中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中小学数学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
6.具有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认知发展、学习方式、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了解各种课程资源,能利用和开发本土文化资源,能因地制宜地设计和实施中小学综合性实践活动。.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的价值与途径,具有自我发展的意识、动力和能力。
.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11.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三、岗位-任务-能力-知识-课程结构简表
主要岗位(群) 典型工作任务 核心能力 核心知识 核心课程 中学数学教师 中学数学教学工作及班级管理
班主任工作能力科研能力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常微分方程、大学物理及实验、教育学、学与教的心理学、中学数学教学法 小学数学教师 小学数学教学工作及班级管理
班主任工作能力科研能力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常微分方程大学物理及实验、教育学、学与教的心理学、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 注:核心课程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四、主干学科:数学、教育学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大学物理及实验、复变函数、数学模型、教育学、学与教的心理学、中学数学教学法。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
毕业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 目标 项目 内容 学期 学分数 考核要求 认知实习 了解数学学科教学、管理方面情况,增职业认同认知 学科教学、管理 听课、观摩 1 完成2篇观摩报告 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并利用课余时间与班主任相关的工作 班主任工作 当见习班主任 1 写份见习报告 )学生到中()为听课、观摩,了解学科教学、管理方面情况,增职业认同认知报告合格者记)见习:安排学生到附近中小学当见习班主任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并利用课余时间与班主任相关的工作,工作结束后写一份见习报告,合格者记1个学分3学分) 目标 内容 开课学期 学分数 考核要求 教学内容训练分析、教案撰写等)分析教材及撰写教案 中小学数学教材内容分析撰写中小学课时教案 1 提交教材分析材料和教案 技能
(如试讲等) 案例教学 4.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实习:安排18毕业实习结束,学生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写出实习总结经过验收合格者记9。论文()完成选题开题报告,7-8学期完成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成绩者记10。分布
教学计划
总学分数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学分数 比例 学分数 比例 179 100.5 56.15 78.5 44.85 2.各类课程与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课程分类 通识教育
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教师教育
课程项目选修课程模块集中性
实践教学环节 合计 必修
课程 选修
课程 必修
课程 选修
课程 必修
课程 选修
课程 必修
课程 选修
课程 学分数 8 47.5 3.5 22 6 10 0 18 28 179 占总学分% 4.5 26.53 1.96 12.29 3.35 5.59 0 10.06 15.64 100 学时数 128 760 56 352 96 160 0 288 448 2416 占总学时% 4.5 26.53 1.96 12.29 3.35 5.59 0 10.06 15.64 100 备注:总学时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学时数,不包括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教学计划
总学分数 实践教学
计划学分 课内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上机) 集中实践教学(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技能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军训、其他) 合计学分数 比例(%) 学分数 比例(%) 学分数 比例(%) 179 78 43.58 50 27.93 28 15.64 4.选修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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