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建设供汽配套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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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建设供汽配套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估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供汽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 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2 2.2 评价范围 2 3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3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5 4.1 工程分析 5 4.2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 7 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 5.1经济效益分析 9 5.2社会效益 9 5.3环保投资与环境损益分析 9 6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1 6.1环保机构设置 11 6.2环境监控计划 11 7 污染物总量控制 13 8 公众参与 14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6 1 建设项目概况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晶化工”)是由原青岛化工厂改制创立而来,始建于1947年,是国家重点氯碱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海晶化工老厂区位于青岛市四方区,主营产品包括烧碱、聚氯乙烯(PVC)、氯化聚乙烯(CPE)、液氯、盐酸、三氯化铁等,原有2×35t/h中温中压蒸汽锅炉+3×75t/h中温中压蒸汽锅炉,配备有1×C3抽凝式汽轮发电机+1×B3背压式汽轮发电机+1×C15抽凝式汽轮发电机。 2011年,海晶化工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搬迁至青岛市董家口临港产业区内的新材料园区内,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于2011年获得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青环审[2011]73号)。现在,海晶化工拟对“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进行扩建,计划在新厂区建设3台130t/h的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取代原有老厂区的2×35t/h锅炉+3×75t/h锅炉容量。本工程总投资17800万元,计划2014年8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可实现年供热量483.7万GJ,可满足海晶化工全厂及周围企业的供热需求。 本建设项目为“城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鼓励类“城市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2.1.1 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划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的西侧为横河,胶南横河(源头~入海口)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GB/T 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2.1.2 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GB3095-2012 评价区域内评价区域内SO2、NO2的一次浓度,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2012年横河泊里桥断面水质较好,可以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除庙后村溶解性总固体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外,其余测点监测及调查指标均满足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2.2 评价范围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 1、大气 本项目烟囱高度为120m,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烟囱周围近距离范围内,因此,评价范围以锅炉烟囱为中心,边长为9km×9km的区域。 2、水 调查、核算各类废水的产生量、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质和浓度,分析、评价污水处理措施、处理效果及排放去向的可行性。 3、噪声 厂界外1m处,并兼顾周边的噪声敏感点。 3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其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情况见表3-1。 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目标 与项目的距离(m) 人口数(人) 与项目的方位 保护内容 1 麦墩村 950 802 E 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区) 2 口上村 820 500 SSE 3 肖家贡村 1460 1100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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