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精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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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精要

城乡规划、资源环境法 课程考核方式 1.平时表现:40% 考勤 课程作业 2.期末考试:60% 第一篇 城乡规划法 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的修改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 城乡规划法的新内容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 城乡规划法的调整对象 城乡规划法的管理机制 一、立法背景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历程 “一法一条例”的不足 现有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历程 上世纪50年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78年,《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施行; 1993年6月29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施行; 2007年10月28日,《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2.“一法一条例”的不足 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 偏重技术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需要。 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后的开发管理。 规划体系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 监督机制不完善,不适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现有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 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城乡分离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 忽略乡村规划的管理,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进行无序建设、浪费土地严重; 规划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我国城乡规划的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新内容 观念更新 强调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重视建设向建设与保护并重的转变 强调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强调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统筹城乡发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1条)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2条)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统筹城乡利益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第29条)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第29条)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统筹城乡保护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4条) 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17条)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城乡统筹与城乡分开 城乡一体化与防止城乡一样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与防止均质化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知情权: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8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40条) 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第46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第48条)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参与权: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第26条)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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