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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docxVIP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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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转学学生提供更规范的入学渠道,教育部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拟从2010年起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根据新拟定的“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将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春季注册主要为了方便学生转学。“管理办法”对学校纪律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以及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目 录1第一章2/view/2907081.htm第二章3/view/2907081.htm第三章4/view/2907081.htm第四章5/view/2907081.htm第五章6/view/2907081.htm第六章7/view/2907081.htm第七章8/view/2907081.htm第八章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区)、学校五级管理,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2第二章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四条 按照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第五条 新生应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如在学校规定期限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条 学生报到后,学校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将新生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生信息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本级所辖学校上报相关信息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备案,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取得学籍,获得“学生信息系统”自动统一编制的学籍号。第七条 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截至日期为10月20日。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若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属徇私舞弊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注册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批准后取消其学籍。第九条 对于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下同)。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学生录取报名表;2.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学生公共课和专业能力考试、考查成绩;4.学生实习实训成绩;5.顶岗实习鉴定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6.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单位。第十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新生注册信息汇总,并在春秋注册截止日后一个月内上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员申请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报到手续。3第三章第三章 学籍异动第十二条 学生学籍异动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第十三条 学生确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常原因要求转学的,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1.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转学手续在每学期结束前办理。2.在中等职业学校入学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满一学期后,申请转学的,可以转入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3.毕业年级学生或被学校予以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予转学。4.学生受处分期间、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手续。第十四条 转学学生由本人和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地市内转学的,由转出学校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跨地市转学的,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入学校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入学校分别报所在地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转学学生在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时,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在“学生信息系统”上进行相应变更,同时办理学生学籍档案转移。其中,转出学校的学籍号作为空号保留,不再使用;转入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次递增新编学籍号,分配给转入学生。转学学生应在电子注册系统中分别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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