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是施工企业工程如何进行有效工程签证.docx

建筑工程是施工企业工程如何进行有效工程签证.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如何进行有效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由于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也已经在国内推广开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工程,只得采取极力压价的办法。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施工企业面临亏损的处境,企业必须作到“低中标,勤签证”。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对工程签证的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工程签证有了法律的依据。该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虽然工程签证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有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常出现因双方签证主体资格及其职权、签证的程序以及签证的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所做的签证无效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此,笔者在明确几种签证情形基础上,阐明工程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就如何把握好签证时机、明确签证主体、正确使用签证形式,确保签证合法有效,建立严格的资料保管制度,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签证的种类 通常来讲,建筑工程签证的各类有以下几种: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或第三方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及时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其他签证,比如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特殊情况下二次搬运,地下障碍物、文物、管道的处理,业主指定分包不及时到位,不可抗力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有效的建筑工程签证是施工企业生存的法宝,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笔者认为,有效工程签证应注意以下几点:1、增强签证意识,加强签证管理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多,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发包方与承包方很难达到平等签约地位。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中标。建设单位也趁机压级压价,致使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下降。根据国际惯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承接施工项目成功的要旨就是:“抵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树立签证意识,提高签证水平。作为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观念淡薄,索赔意识差,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互相推诿,结算时变更无凭,增加无据。最后搞突击签证,使甲方反感,自己也被动。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的签证意识,在企业内部明确责任。2、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签证由于工程签证是我国旧的工程建设体制下的产物,在现行的工程建设教材、法规当中都找不到较为系统的论述,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定,工程签证的操作程序主要靠合同当事人双方和监理工程师来掌握,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首先是工程签证的内容、样式花样百出,没有统一的格式,其次是签证人的签署意见太具有主观性。比如有的签证人不去核实工程量,就签署了“同意”或“属实”的意见,这主要是没有程序化的制度约束。一般来说,对于工程签证如何进行,工程签证的主体、范围、程序,应当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工程签证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各个具体的条款中。如“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23.合同价款及调整”第23.4条:“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下发生后14天,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又如25.工程量的确认“第25.1条: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日内按设

文档评论(0)

zzabc00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