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到来结算的管理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往来结算的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HL/III-CW-GL-09 共 9 页 第 1 页 修改状态: 实施日期: 1、总则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结算效益,依据潍经贸运字(2000)15号文件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企业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开户管理 2.1 对于新发生的往来单位,实行“单位往来开户申请单”制度,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往来开户申请单”包括以下内容: 2.1.1开户日期 2.1.2单位名称 2.1.3法人 2.1.4税务登记号 2.1.5开户银行   2.1.6帐号   2.1.7地址   2.1.8邮政编码   2.1.9电话     2.1.10业务内容。 此申请单经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核准后,方可开户。(严禁重复开户、一头多户) 2.2 “单位往来开户申请单”内容必须真实、正确、完整,本申请单一经确认,业务经办人即为该单位往来清理的第一责任人。 2.3 单位往来管理实行业务员“终身负责制”,即办理开户的业务经办人必须在开户、入库结算、付款对帐、清户等每个环节负全部责任。业务员变更应先进行对帐,然后凭交接书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员变更未到财务重新注册的,出现问题仍由原业务员负责。 2.4 财务部要建立客户档案 ,按照开户申请单 ,详细登录客户信息及本公司责任人。 2.5 公司对应收帐款实行五级分类法:即 2.5.1正常:购货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现正在正常发生购销业务,无沉淀欠款,有正常购买力并能正常支付货款。 2.5.2关注:购货单位虽有能力支付货款,但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 ⑴因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其不利的影响; ⑵某些改制行为如资产重组、兼并、联营等; ⑶某些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低与同行业平均水平 或较同比下降,净现金流量减少; ⑷购买力较以往下降; ⑸支付货款极不积极 。   2.5.3次级:购货单位支付货款能力下降,依靠正常收入已无法足额偿还货款,净现金流量严重减少,还款只能变现资产顶帐,购买力下降幅度极大。   2.5.4可疑:购货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要损失部分货款,同时还具备如下特征:(1)借改制之机逃避债务(2)公司恶意将债务移交其他单位。   2.5.5损失:购货单位已中止经营活动。公司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法律手段仍无法收回或收回极少,长期挂帐不发生业务,时间超过三年,符合坏帐确认条件的。   2.6 公司供销部门要密切关注往来单位的资信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领导或财务部门,财务部按月或季公布往来单位的状况。 3、结算管理  票据结算指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进行的商品、劳务、信贷业务结算。   商业汇票是收款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不同期限的汇票。   3.1.1 应收票据: 3.1.1.1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收到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等科目。商业汇票到期收回票面金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1.1.2对收到的商业汇票要认真审查有关内容,并妥善保管。同时,按每张票据逐笔进行备查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面值、期限等资料。  3.1.1.3对到期的票据要及时交存银行办理转帐,并冲销已收到票款的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对到期后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转入“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退回票据,追收欠款。 3.1.1.4因结算或资金需要,办理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和贴现,必须报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背书转让或办理票据贴现。 3.1.1.5对已背书转让和已贴现的票据也要认真进行备查登记。详细登记背书转让时间、被背书人或贴现日、贴现利息、实收金额等有关资料。 3.1.1.6票据贴现利息、汇票承兑手续费等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对收回票款无望的应收票据报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批准后予以注销,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经济责任。 3.1.2 应付票据   3.1.2.1财务部门开出的商业汇票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开出商业汇票时,借记“材料采购”、“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

文档评论(0)

zzabc00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