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培训0922精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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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测培训0922精要

专项 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桩的承载力检测 桩身完整性检测 锚杆锁定力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第10页 附件一: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见证取 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砂、石常规检验 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简易土工试验 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第11页 附件一: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4 3 2 5 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基 本 条 件 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第12页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第13页 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第14页 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16页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17页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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