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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比较综述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定义: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体现了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起源:1799年首创于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发展较快,长期稳居各税之首。相对来说,低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较低,大多数国家在10%。 三.比较分析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纳税人 纳税人的确定一般取决于国家采用的税收管辖原则。税收管辖原则通常分两类,即属人主义原则和属地主义原则。 从世界各国具体情况看,有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属人主义原则,有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主义原则。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也是按照上述两种原则来确定,既包括有应税所得的我国居民,也包括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居民。 纳税人与征收范围 *征税对象 (一)工薪所得 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下列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薪所得项目,不征税: 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独立劳动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该征税的其他所得 *税率 一般规定 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 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承包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 关于税率的特殊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稿酬所得减征3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01.1.1起)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所得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 一般是货币金额 。若为非货币性所得,则应将其按税法规定的方法换算为货币金额。 (一)工薪所得 每月工薪收入-法定费用(2000或加附加费用28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比照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192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 (五)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 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七)捐赠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将所得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社会公益事业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自2004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可全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一、免税项目:共20项,主要有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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