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绿色后勤及食堂安全管理资料课件.doc讲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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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绿色后勤服务与食堂管理培训课件 培训提纲 校园食堂安全与食品安全法 校园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浅析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规范管理理论- 中小学后勤改革的思考 xx学校总务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专题一、《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河北、江西、湖南、贵州、山西等地相继发生6起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9月1日~6日,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育英小学25名学生陆续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9月5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章吉营中学因学校自备水源被污染使得135名学生发生腹泻;9月6日,江西省高安市独城镇红星幼儿园23名儿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9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枫树山小学70名... 贵州桐梓县茅石乡中学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已有34名学生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当地相关部门人员已赶往事发地,中毒原因正在调查中。 校园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2009年3月30日上午,湖北十堰张湾区东风公司46厂大门右侧的小博士幼儿园突发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截至3月31日,已有135人出现中毒症状,包括儿童128名,教职工7人,其中10名儿童症状较重。 2007年我国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117起,其中74起发生于学校集体食堂,中毒2853人 从卫生部获悉,年以来,发生在集中供餐单位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68起,中毒1646人,死亡18人。其中学校食堂发生36起,中毒922人,死亡1人,是事故报告最多的场所。 专题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浅析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一、事故与责任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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