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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_48页)综述
中国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 主要內容 1. 中国环境保护框架 2. 中国环境保护法体系 3. 环境保护国家制度 一、中国环境保护框架 1.0 中国环境保护 1.1 环境保护立法体系 1.2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国家,地方,行业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項目建设、审批、监测、处罚 1.中国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保护方针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中国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污染,谁治理 强化环境管理 1.中国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污染者负担 国家干预 1.中国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保护的总体框架 环境立法:各级人大,政府 环境行政管理:各级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理:各级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 环境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 环境科学研究:各级环境科学研究院所 1.1 环境保护立法体系 人大及常委会 ---- 全国通行,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 国务院 ---- 行政立法 国务院各部门 ---- 行政规章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 地方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特批政府) ---- 地方规章 1.1 环境保护立法体系 立法原则: “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 当国内法律与国际公约不一致时,国际公约具有优先权。 1.2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宪法 -- 由全国人大制定 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各单行法 --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环保行政法规 -- 由国务院制定 环保部门规章 --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 地方性法规 -- 由地方人大或常委制定 国际公约 1.2 环境保护法规的种类 国家及地方的成文法律 国家及地方的成文法规及规章 国家及地方的控制标准 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或要求 国际公约 国家制度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主体: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管理部门 行政执法的行为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监督检查 环境质量监测:城市空气,河流水质等 例行的及随机的排污监测 点源监测 (大气,水,噪声,其他) 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评价与验收 特定检查 -- 突发性事故,规划与评价等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许可 土地使用许可 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许可 森林采伐许可、采矿许可 海洋倾倒许可 渔业养殖,捕捞许可 排污染许可 狩猎许可 . . .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处罚 申诫 科以义务:罚款,消除环境危害,恢复原状,缴纳排污滞纳金 限制或剥夺行为权,如许可证等 剥夺财产等 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强制执行 强制划拨和扣缴 强制退还 强制拆除 强制履行:停业、关闭、吊销等 强制拘留等 1.3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各级环境保护局的职责 拟定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环境规章 制定国家发展规划,包括城市整体规划 综合监督管理,污染防治 审批:环境评价,许可证发放等 等等 二、中国环境保护法体系 2.1 宪法 2.2 基本法 2.3 环境保护单行法 2.4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2.5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2.6 环境标准 2.7 其他部门的有关法规 2.8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 2.2 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4月24日修订并通过,2015年1月1日实施 包括: 1. 总则 2. 环境监督管理 3. 保护和改善环境 4.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5.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6.法律责任 7. 附则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10条: 国家环境保护主管理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向有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执行地方标准。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13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25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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