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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质量行为资料精要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之一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质量行为资料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二 00 七年三月
说明:
1、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凡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各质量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要求对《建筑工程质 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内容及时填写、收集汇总和审查, 并为真实性负责。质监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重点监督抽查《建筑工 程质量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凡未及时收集 整理和汇总的,视同为缺项。
2、本册所列资料涉及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过程动 态质量行为等质量行为资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存放在现场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 应在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质 量行为资料审查(初次审查时应核对原件)完毕,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方 案交底时交质监人员监督抽查。
3、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法人章,并注明原件 存放地点。
4、对同一条件(进度、施工单位等)多幢施工的标段工程,本册资料 可按标段整理、填写,工程名称填写标段所含工程的名称。对同一 条件的多幢(标段)监理工程,监理相关资料可按监理项目部填写, 并汇总至各施工标段的质量行为资料中。
5、工程竣工后,本册资料与江苏省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一并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
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 单 位 ) 变 化 一 览 表
工 程 名 称 : 监 督 注 册 号
单位
名称
姓 名 资格证号
姓 名 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
姓 名
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
姓 名
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
建设 单位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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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单位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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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单位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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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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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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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单位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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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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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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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填 写本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对本表内容核实签章后,连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 知书》报质监站归档。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五、监理单位质量行为资料
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
项目负责人 任 命 、 变 更 通 知
编号:
我单位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的 工程,
□1、特任命 (姓名)自 年 月 日(工程进度
为 )担任 (岗位)资格证号 。
□2、原 (岗位) (姓名)资格证
号 ,自 年 月 日 ( 工 程 进 度
为 ) 变 更 为 ( 姓 名 ) 资 格 证
号 。双方已进行了交接。
特此通知
法定代表人: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意见: 质监站签收: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人员任命、变更的,分别在相应序号前的□中打“√”。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说明:
1、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勘察项目负 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等均应事先(七个工 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质监站。
2、 依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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