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与有限域.pptVIP

数论与有限域.ppt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10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数论与有限域

第五章 有限域的概念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对于给定的两个整数a和b,利用带余数除法一定会找到一个整数q以及一个非负整数r,使得a=qb+r,在后面的学习过程中,还会发现,这个规则对于多项式,高斯整数等也是成立的。于是,人们为了将这样一大类的研究对象进行统一处理,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欧氏环。如此,就可以在欧氏环中做我们所熟知的除法,因子分解等等,许多的结论我们不必再分别对整数,多项式,高斯整数等一一验证,只要知道是欧氏环,那么相应的结论就是正确的。 类似这样的一套由具体到抽象的理论是由一些伟大的数学家迦罗瓦,阿贝尔等将我们所熟知的数上的一些理论加以高度概括,提炼出来的结果-称之为近世代数又称之为抽象代数。和我们已经接触到的经典代数中的初等代数、高等代数和线性代数不同,其研究对象不再是代数方程和线性方程组,而是代数系统。 定义设S是任意一个集合,并记S×S×…×S为所有有序对(s1, s2,…, sn),si?S,1≤i≤n,所构成的集合,则称由S×S×…×S到S的映射为集合S上的(n元)代数运算,并称由集合S以及定义在集合S上的一个或多个代数运算构成的系统为代数系统或代数结构。 在这个定义中,要求有序对(s1, s2,…, sn) ?S×S×…×S的像必须在集合S中,即运算要满足封闭性。 例如,由整数集合Z以及定义在其上的整数加法运算“+”所构成的系统就是一个代数系统;而由整数集合Z和整数加法运算“+”以及乘法运算“×”所构成的系统也是一个代数系统, 第一节 群 定义5.1.1 设G是定义了二元运算“?”的非空集合,如果在集合G中: ? a, b, c?G,有(a?b)?c=a?(b?c); 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e,使得? a?G,有e?a=a?e=a; ? a?G,可以找到一个特殊的元素a-1?G,使得 a?a-1=a-1?a=e。 则称{G,?}为群,并称元素e为群{G,?}的单位元,而称a-1为元素a的逆元。 定义5.1.2若对群{G,?}中任意的元素a,b,有a?b=b?a,即运算“?”满足交换律,则称该群为阿贝尔(或可换)群。 第一节 群 例5.1.1证明(Z,+)构成阿贝尔群,(Z,×)不构成群。 证明:由整数加法的运算性质知加法运算满足封闭性(即任意两个整数做加法还是整数),结合律与交换律,同时容易验证: 整数0是整数集合在加法运算下的单位元; 对任意的整数a,都可以找到其对应地逆元-a。 因而(Z,+)构成阿贝尔群。 虽然容易验证整数集合在乘法运算下有单位元1,但是对任意的整数a≠1都找不到其对应的逆元。因而(Z,×)不构成群。 第一节 群 例5.1.1证明(Z,+)构成阿贝尔群,(Z,×)不构成群。 证明:由整数加法的运算性质知加法运算满足封闭性(即任意两个整数做加法还是整数),结合律与交换律,同时容易验证: 整数0是整数集合在加法运算下的单位元; 对任意的整数a,都可以找到其对应地逆元-a。 因而(Z,+)构成阿贝尔群。 虽然容易验证整数集合在乘法运算下有单位元1,但是对任意的整数a≠1都找不到其对应的逆元。因而(Z,×)不构成群。 第一节 群 例5.1.2 给定由模4的全体剩余类构成的集合Z4={[0], [1], [2], [3]},则可对Z4定义加法“+”运算:[i]+[j]=[i+j]。该“+”运算可用如下运算表来完全刻划 表5-1 群{Z4,+}中运算表 在如上定义的“+”运算下,{Z4,+}构成群。 第一节 群 例5.1.1证明(Z,+)构成阿贝尔群,(Z,×)不构成群。 证明:由整数加法的运算性质知加法运算满足封闭性(即任意两个整数做加法还是整数),结合律与交换律,同时容易验证: 整数0是整数集合在加法运算下的单位元; 对任意的整数a,都可以找到其对应地逆元-a。 因而(Z,+)构成阿贝尔群。 虽然容易验证整数集合在乘法运算下有单位元1,但是对任意的整数a≠1都找不到其对应的逆元。因而(Z,×)不构成群。 第一节 群 由上述运算表易知 Z4对该加法“+”运算封闭;“+”满足结合律; 由于对任意的元素[a] ?Z4,都有 [0]+[a]=[0+a]=[a+0]=[a]+[0]=[a], 因而[0]为Z4中的加法零元; 而对Z4中任意的元素[a],都可以找到Z4中的元素-[-a],使得 [-a]+[a]=[-a+a]=[0]=[a+(-a)]=[a]+[-a], 因而Z4中的每个元素都有负元,具体地 [0]的负元是自身,[1]的负元为[-1]=[3], [2]的负元是[-2]=[2],[3]的负元为[-3]=[1]。 因而{Z4,+}构

文档评论(0)

panguoxi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