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则(二)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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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1、损失补偿原则的定义和责任限额是什么? 2、近因原则的定义和判定方法是什么? 权利代位 2.权利代位权产生的条件 3.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 权利代位 3.权利代位权的范围 《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通过代位追偿得到的第三者的赔偿额度,只能以保险人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实际赔偿数额为限,超出部分的权利属于被保险人,保险人无权处理。 保险人向负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权利代位 4.权利代位权的行使   保险原则规定当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将获得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 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我国《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目录 1 CONTENTS 2 3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4 5 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权利代位、物上代位 损失赔偿方式、范围 目录 CONTENTS 6 7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8 9 近因的产生 近因原则的含义及规定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10 近因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运用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的构成条件 1.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已构成重复保险,发生事故时,按照补偿原则,不能由几个保险人各自赔偿实际损失金额,只能由这几个保险人根据不同比例分摊损失,以免造成重复赔款。这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实际损失以外的不当利益,以免引发道德风险。 2.分摊原则的构成条件 投保人 同一标的 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 保险人 保险人 保险人 根据不同比例分摊损失 签订合同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可保利益; ②同一保险期间; ③同一保险危险; ④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目录 1 CONTENTS 2 3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4 5 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权利代位、物上代位 损失赔偿方式、范围 目录 CONTENTS 6 7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8 9 近因的产生 近因原则的含义及规定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10 近因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运用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A公司于某年3月,将其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其中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为36万元。9月,该车由某物业公司开办的汽车保管站保管时被盗(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有停车协议:业主车辆在汽车保管站遭损或被盗,物业公司最高赔偿业主15万元),某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25.8万元。随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签发了《权益转让书》,保险人取得该车项下价值25.8万元的代位追偿权。当保险公司向该物业公司索赔时遭到拒绝,保险公司便向法院起诉该物业公司,索赔金额25.8万元。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案例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 汽车丢失的代位追偿案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相关人员 不同观点 物业公司 其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停车协议是公平有效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只能赔偿业主15万元。业主索赔36万元,违背了协议的规定,当然不能答应。而保险公司与物业公司并没有任何协议,保险公司也就不能从物业公司获得任何损失补偿。 保险公司 由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其赔偿被保险人的车辆被盗损失25.8万元,这理所当然应由物业公司来补偿。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认为,被盗轿车价值是36万元,尽管与物业公司签订有停车协议书,但该协议书是“霸王合同”,其最高赔偿15万元并不是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物业公司还应该补偿业主36万元的差额10.2万元。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案例分析 合同的有效性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由此可见,A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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