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真理以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基准-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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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性以及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12治一 余晓鹏 真理以及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一 真理与谬误 二 真理的基本属性 三 认识的真理性的检验 真理与谬误 实践之所以是鉴别真理与谬误的根本标准,是由真理与谬误的的本性及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真理与谬误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主观同客观相一致的认识。谬误是人对客观对象的歪曲反映。人类认识中凡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就是真理,不相符合的就是谬误。 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真理和谬误虽然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或者说,是如实地还是歪曲地反映客观对象,这两种不同的规定性决定了真理和谬误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确定的界限的。 但是,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只有在一定条件或范围内才是绝对的。超出了一定的条件或范围,真理就能转化为谬误,谬误也能转化为真理。 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一条规律。 真理的根本特征 一:有用”的主体应该是社会而不是个体,是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 二:“有用”的时间范围应该是长远的而不是眼前的,空间范围应该是广泛的而不是狭窄的 三:“有用”的价值层次应该是多样的而不是单一的 四:有用”的客观判断标准应该是社会生产力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是它作为人的认识的一种属性。外部事物的客观性是指它不依赖于意识并先于意识而独立存在,认识的客观性则是指它与客观对象相符合。 真理的客观性与客观真理 客观性是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认识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没有客观性的认识,不能成为真理。某种认识是不是真理,就看其是否具有客观性,即是与客观对象相符合;此外再无别的条件。所以,真理又可以称为客观真理。正是客观性这一基本属性使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 是否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观上对立的集中表现。 真理一元论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就必然在真理观上坚持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即认为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不能有多个。这是因为,任何真理都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确定的、唯一的,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践也是确定的、唯一的。 真理多元论 真理多元论认为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对象的真理性认识有多个。真理多元论的实质是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因而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真理的相对性与相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有限性,条件性。 首先,真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只是对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或一定方面,或一定层次的认识,不可能穷尽无限的物质世界,它所反映的对象总是有限的。 其次,真理在深度上也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是对自己的客观对象近似正确的反映,不可能绝对精确。真理有待于深化。 真理的绝对性与绝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限性、无条件性。 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因而在它适用的范围内永远不会被推翻。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肯定每一个真理都有绝对性的一面。 第二,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真理无论从广度或深度来说都可以无限地向前发展,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统一的 第一,每一个真理都是相对和绝对的统一。任何真理都是一定条件下广度和深度有限的认识,因而具有相对性。任何真理都确实正确反映了客观对象,因而又具有绝对性。 第二,真理的发展是不断地从相对走向绝对的过程。毛泽东说:“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真理的光辉是扼杀不了的,错误的理论迟早要为人们所摈弃。这就是科学研究的实践做出的最公正的裁判。 实践(或生产力)不仅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是检验美与丑、善与恶的唯一标准,是检验一切事物好与坏的唯一标准 在检验和判断某一行为或行为规范的善恶性质时,要辩证地理解以下几对价值关系:长远意义上的善与眼前意义上的恶;全局意义上的善与局部意义上的恶;内容意义上的善与形式意义上的恶;必然意义上的善与偶然意义上的恶;客观意义上的善与主观意义上的恶。同理,在检验和判断某一思维性价值事物的真假性质或某一生理性价值事物的美丑性质时,也要辩证地理解与此相对应的几对价值关系,这样才能充分理解和全面掌握“实践标准”或“生产力标准”的本质内涵。 * * *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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