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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 确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机制(第3条) 明确并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如遵法守法(第4条、17条)、健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第4条)、保障员工权益(第6条) 明确并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经费保障(第20条)、制度保障(第38条)、人员保障(第24条) 1.对生产经营单位整体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 2.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 明确并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第5条、18条)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各岗位负责人的职责(新增第19条)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新增第22条)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三章) 第*页 对建设项目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包括: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试运行、运行等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要求 对设备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生产要求 3.对建设项目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 4.对设备的系统性安全生产要求 第*页 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第4条 安全生产规划制度,第8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9条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14条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16条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第20条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第21、23、24、29-31条 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考核合格制度,第24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第24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25、26、27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第28条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制度,第29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查制度,第30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及竣工验收制度,第31条 高危险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制度,第34条 第*页 危及安全工艺和设备淘汰制度,第35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37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38条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40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42、44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43条 发包、出租项目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46条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第48、49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第48条 安全生产违法非法举报制度,第70、71、72、73条 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公开制度,第75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第78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80、81、82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制度,第83条 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页 2、安全生产规划制度 第8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安全生产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安全生产发展愿景,是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安全生产发展计划,是对未来安全生产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 安全生产规划的主要内容: 形势与现状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和指标 主要任务 重点工程和项目 保障措施 实施与评估 安全生产规划的责任主体: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规划构成:国家、省级、地市及、县级安全生产规划、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第*页 制定过程 确定编制工作任务 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 进行调研 现状及形式分析 提出目标任务项目 形成规划初稿 征求意见 满足要求? 修改完善规划 发布规划 批准规划 新的目标任务项目 贯彻落实评估规划 第*页 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14条 国家对在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的形式 1.书面警告 2.责令限期改正 3.责令停止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 5.罚款 11.给予刑事处罚 4.暂时或永久取消从业资格 6.降级或者降职 7.开除 8.警告、严重警告 9.记过、记大过 10.停止提拔重用 12.限制行业从业 第*页 高危行业领域 ①矿山 ②危险物品生产 ⑦建筑施工 ⑥道路运输 ⑤危险物品经营 ⑧金属冶炼 ③危险物品储存 ④危险物品装卸 7、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界定: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判据 第*页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没有建立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缺失 2 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没有实施 3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或没有有效实施 4 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5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排除 6 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启动预案 7 没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 12.第93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职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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