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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泗县刘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计报告201307085泗县刘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设计报告201307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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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泗县刘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计报告201307085泗县刘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设计报告20130708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1 前 言 为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泗县申报了《宿州市泗县刘圩镇秦场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该项目有利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和水资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开展项目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加强对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规划管理,特编制本规划设计。 1.1 项目背景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2〕180号)要求,结合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部署和宿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工作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基础;是打造粮食核心产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创新开发的需要。 本次泗县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是在2010年泗县刘圩镇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基础上进行补缺补差,项目区现有基本农田中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但其配套设施工程标准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存在差距,通过“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经过适当投资可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规定标准的基本农田。 2013年3月安徽万胜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派员进行项目区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制定可行性研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后于2013年7月编制完成了《宿州市泗县刘圩镇秦场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自2013年7月开始进行宿州市泗县刘圩镇秦场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于2013年7月编制完成《宿州市泗县刘圩镇秦场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在编制本报告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相关专业规范、规程的要求,本着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紧密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田、林、路、渠、沟,为实现项目区农业稳产、高产、优质提供科学依据。 1.2 规划目的 1.2.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1.2.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1.2.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2.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1.2.5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1.3 规划任务 1)制定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方针、原则和目标; 2)分析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土壤适宜性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析等,科学确定各类用地数量及配置; 3)充分了解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各部门规划,使项目规划与其协调一致,反映区域发展动向; 4)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指标; 5)合理规划田块,有效调整土地关系; 6)进行项目区主要工程布局与配置; 7)综合评价规划方案,进行规划方案效益评价;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相关保证措施。 1.4 项目规划依据 1.4.1 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依据是: (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 (四)《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5〕70号); (五)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六)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七)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2〕180号); (八)《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九)《安徽省新增220亿斤生产能力规划纲要》; (十)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一)泗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6—2020年); (十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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