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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准备业务财税差异的协同管理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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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提纲:
存货财税差异的协同管理;
固定资产财税差异的协同管理;
土地使用权财税差异的协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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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货财税差异的协同管理
(一)存货进项税额的管理
1.增值税是否与企业损益无关吗?
【案例】甲公司是提供应稅鉴证咨询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 当月的销售收入(含稅)是1060万元,当月采购办公用品117万元(含税),人力成本800万元。
方案(1)采购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稅专用发票;
方案(2)采购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稅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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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方案(1)增值税=60-【117÷(1十17%)×17%】 = 43万元,税前扣除成本900万元;
方案(2)增值税=60-0 = 60万元,税前扣除成本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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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比较(简表)
项目
方案(1)
方案(2)
差额
营业收入
1000
1000
0
营业成本
900
917
-17
利润总额
100
83
17
所得税
25
20.75
4.25
净利润
75
62.25
12.75
【提示】采购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约定由于对方提供的票据不合法而导致买方损失的,对方必须赔偿。
●增值税进项税额损失
=应开票含税结算额÷(1+17%)×17%—实收票面进项税额
●无票的所得税损失=不含税金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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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政策
●《增值税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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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企业财务人员把握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注意两个要点:
一是“反列举”;二是“用于”。
“反列举”是指凡是未纳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范围的均可以抵扣;
“用于”是指是否用于税法列举的不能抵扣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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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扣范围的确定
凡是未纳入不能抵扣范围的均可以抵扣,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办公耗用外购货物(办公用品、电力、水费、热力、电话费)应当能够抵扣;
(2)汽车用油、电梯耗电应当能够抵扣;
(3)委托外单位印刷的宣传资料用于营销应当能够抵扣。
(4)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防护用品、矿泉水)应当能够抵扣。 ----国税发【199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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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我们建议对于大型的企业集团,可成立行政采购中心,选择一家或多家固定的供应商、商场或加油站、石油公司,集中采购行政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对于单位全部车辆应定点加油,定期统一计算,并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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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农副产品进项税额的特别管理(核定扣除除外)
( 1)凡购买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无论供应商是何身份,一律允许抵扣进项税;
---财税【2012】75号
(2)个体商户销售农产品,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13%;
(3)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可按票面额扣除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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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生产个人与家庭承包户销售自产农产品, 购买方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扣除13%;
(5)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13%
(6)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若取得3%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则按票面税额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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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的风险控制
①如果是较大规模的生鲜供应商个人,使用收购发票金额较大的,应要求其提供《土地或鱼塘承包合同》,并将复印件向国税局主管科室备案。
②同一个供应商个人所供应的农产品品种数量应合乎常理;《自产自销证明》的出具地应当能够生产所供应的农产品。
③收购发票所开品名应当属于财政部对农产品的范围注释,发票开具方法应当符合本省的特别规定,特别是避免 “项目不齐”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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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差额扣减的会计核算管理
【例】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科目设置
①已入库货物未收票的进项税:设“应交税费—未收进项税”;
②已收进项税: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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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分录
①原材料入库,根据入库单据等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未收进项税—××(供应商)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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